法律分析
民法典***壹千二百六十條款,主要內容包括七大篇。首先,除第壹編總則外,在第二編物權編中,規定了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增設了居住權。在第三編合同編內容最多,幾乎占了民法典幾乎壹半的內容,並且在典型合同中增加了保理合同、物業合同、合夥合同等。在第四編人格權編中,對貶損他人名譽權做了詳細的規定,並對保護個人信息隱私嚴格保護。在第五編婚姻家庭編中,新增了離婚冷靜期的規定,讓那些沖動離婚的人冷靜三十天。在夫妻***同債務方面作出了新的規定,如果壹方借債沒有用於家庭的,不能認定為夫妻***債。在第六編繼承編中,對法定繼承的代位繼承進行了規定,對遺囑不再以公證遺囑效力最高,而是以最後的遺囑為準。在第七編侵權責任編中,對網絡侵權、***同侵權、產品責任、機動車交通事故、醫療損害責任等進行了詳細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二百六十條 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相關的九部法律同時廢止。
第壹條 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百零五條 本編調整因物的歸屬和利用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四百六十三條 本編調整因合同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九百八十九條 本編調整因人格權的享有和保護產生的民事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