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偏旁,是指對合體字進行切分後得到的某個部分。
以前稱合體字的左方為“偏”,右方為“旁”;把合體字的組成部分統稱為“偏旁”。位於字的左邊,叫“左偏旁”;位於字的右邊,叫“右偏旁”。
2.部首是給漢語字典、詞典同壹偏旁的漢字所立的類目,為東漢著名的經學家、文字學家許慎所首創,出自《說文解字》。根據功能性質的不同,部首可分為兩大種類:
(1)造字法(文字學)原則的部首,它嚴格依照六書體系,只有同壹意符的字才可隸屬同壹部首,這種部首始見於《說文解字》,其後《字林》、《玉篇》、《類篇》等皆因循此體例.
(2)檢字法原則的部首,它按字形結構,取其相同部位,作為查字依據,分部排列,以其相同部位為部首,此種部首濫觴於《五經文字》及《九經字樣》等,發展於《龍龕手鑒》、《類纂古文字考》等,成熟於《字匯》,後遂大行。
現代漢語字典、詞典采用檢字法原則的部首劃分法,按照漢字字形結構,取形體偏旁相同者為壹部,各部首字和部內字壹概以筆畫多少排序,筆畫數相同者又依次以橫(壹)、豎(丨)、撇(丿)、點(丶)、折(乛)為序。
如《漢語大字典》、《現代漢語詞典》、《新華字典》等皆采用此體例,檢字法原則的部首較之造字法原則的部首,更便於檢字。
擴展資料:
偏旁的演變
在漢字形體中常常出現的某些組成部分。如:“位、住、儉、停”中的“亻”,“國、固、圈、圍”中的“囗”,“偏、翩、篇、匾”中的“扁”,都是偏旁。
傳統的漢字結構學說裏,根據漢字的構成單位把漢字分成獨體字、合體字兩類。獨體字(日、月、牛、羊、上、下等)由筆畫構成,合體字(休、取、涉、森、竿、架等)則由偏旁構成。
偏旁是傳統漢字結構學說裏的壹個名稱,指的是“六書”中會意、形聲字裏的組成部分,或表義或表音,例如“休”中的“亻”和“木”,“取”中的“耳”和“又”等。
偏旁由筆畫構成,比筆畫高壹個層次,偏旁還可以按照不同的標準分類,如是否成字的,是否復合可再分的等。
六書分析方法已不完全適用於現代漢字,因此文字學界構建了漢字結構分析的新系統,這個系統是:筆畫-部件-整字。與以前不同的是新系統提出了“部件”,部件同偏旁壹樣,也是介於筆畫和整字之間的漢字基本結構單位。
與偏旁不同的是,它著眼於所有現代漢字的字形結構,不僅僅是“六書”中的會意形聲,也不僅僅指具體有表音表義的構字成分。
如簡化字“雲”中的“二”、“ㄙ”,“豎”中的“ㄧㄧ”、“又”、“土”並不都是偏旁,但它們都是部件。又如“薅”由“艹、女、辰、寸”四個部件組成,繞開了生僻字及不好稱說的偏旁。
把漢字分解為部件可以使通用漢字的基本結構單位減到五、六百個,大大減少了中文信息處理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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