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混合物的爆炸極限可分為爆炸(引燃)下限和爆炸(引燃)上限,分別稱為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上限是指可燃混合物能夠爆炸的高濃度。高於爆炸上限時,空氣不足,使火焰無法蔓延,既不爆炸也不著火。下限是指可燃混合物能夠爆炸的低濃度。
因為可燃物質的濃度不夠,過量空氣的冷卻作用阻止了火焰的蔓延,所以在低於爆炸下限時不爆炸也不著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