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具有。
3.備;辦。
4.才能;才幹。
5.寫出;陳述。
6.量詞。用於棺材、屍體和某些器物。
具(拼音:jù),漢語壹級通用漢字(常用字)。此字始見於商代甲骨文及商代金文,其古字形像雙手捧起鼎的樣子。
“具”字的本義指“供設酒食",也指酒食飯菜。後來由“供設酒食飯菜”,引申指籌辦、準備,如:具備、具有。由此又引申為“完備”。
由完備這個意義又引申作副詞,表示全、完、都,可以修飾動詞。“具”字由本義又引申指“物品、工具”,如:餐具、炊具。“具”字也作量詞,用於棺材、屍體等。文字源流“具”是會意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