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號必須由兩個以上的漢字組成,最低不得少於兩個,上限沒有限制,可以是三個漢字,也可以是五個漢字。識別字號只是壹種符號,本質上只起到識別的作用,因此可以是任何文字的組合,可以沒有任何含意。但由於中國文字其有特殊性,每個字都有其字義,所以許多人喜歡選擇使用有含意的字詞做字號。
不少外國企業進人中國市場,將其外文名稱譯為中文時,在字號翻譯上下了不少功夫,例如奔馳公司。日本索尼公司的創始人為公司起名時,要求這個名字在世界各地都容易辨認,用任何語言都能拼讀,於是查閱了各種字典,創造了“SONY—索尼”這個字號。
簡稱法,即使用投資人名稱的簡稱作企業名稱的字號,用以表明本企業的隸屬關系。現在使用“中”、“華”開頭的字號,多屬此法,如: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的直屬企業多使用“中信”字號;鐵道部所城企業多使用“中鐵”字號;用“華電”作字號的企業多是華北電力管理局的下屬企業。此外,也有從兩個以上的投資人的企業名稱字兮中分別選擇壹個字組成壹個新的字號,或者直接采用控股的投資人企業名稱的字號作字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