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字典的定義,“創造”,壹般人是創造性的每壹天。要創建的意思是“使形成,導致不存在”的東西,我們每天都做。
我們富於創意,每當我們看到或認為在壹種新的方式對某事。首先這涉及到我們的環境意識。這意味著用我們的感官都成為我們這個世界的認識。這可能是壹樣的顏色和質地是知道的簡單,以及口味,當我們計劃壹餐。首先,它是能夠看到東西,別人可能會錯過。
創造力的第二部分是壹個能夠看到事物之間的關系。如果我們相信這樣的表達,“沒有什麽新的陽光下,”創意是改造或重組以新的方式老。例如,我們可以通過找到壹個更有效的學習方法或更好的方式來安排我們的家具,或者我們可以制作壹個新的相機鏡頭和過濾器組合,以創造壹個不同尋常的照片。 創造力的第三部分是勇氣和動力,把我們的新意念,適用於他們實現壹些新的結果。為了想出壹個新的概念是壹回事,把這種思想工作是另壹回事。 創造力的這三個部分所涉及的所有偉大作品的天才,但他們也是在我們日常的日常活動涉及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