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的含義如下:
豫(拼音:yù)為漢語壹級通用規範漢字(常用字)。此字始見於春秋金文,古字形從象,予聲。據《說文解字》,豫本義指較大的象。“豫”在古代的常用義是安樂、安適,引申為高興、歡喜。“豫”通“預”,表示事先、預先。
康熙字典:
酉集中豕部 豫。
古文:?。
《廣韻》《集韻》《類篇》《韻會》羊洳切。《正韻》羊茹切,並音預。象類。《說文》:象之大者,賈侍中說,不害於物。
又《爾雅·釋詁》:安也。又:樂也。《玉篇》:怠也,佚也。《正韻》:悅也。《易·豫卦》疏:謂之豫者,取逸豫之義,以和順而動,動不違眾,眾皆悅豫也。《書·太甲》:無時豫怠。《詩·小雅》:逸豫無期。
又《增韻》:遊也。《孟子》:壹遊壹豫,為諸侯度。張衡《東京賦》:度秋豫以收成。註:秋行曰豫。
又《爾雅·釋言》:敘也。疏:事豫備者亦有敘也。《玉篇》:早也,逆備也。《易·既濟》:君子思患而豫防之。《禮·學記》:禁於未發之謂豫。《中庸》:凡事豫則立。註:素定也。《玉篇》:或作預。
又《爾雅·釋詁》:厭也。
又參與也。《正韻》:與與通。《後漢·東夷傳》:楚靈會申,亦來豫盟。《宋書·王弘傳》:以私賤無名之人,豫公家有實之任。
又猶、與,二獸名,性多疑。凡人臨事遲疑不決者,借以為喻。《史記·呂後紀》:計猶豫未有所決。《禮·曲禮》:作猶與。註:與,本亦作豫。疏:猶,玃屬。與,象屬。二獸皆進退多疑,人多疑惑者似之。
又州名。《書·禹貢》:荊河惟豫州。疏:西南至荊山,北距河水。《釋名》:豫州在九州中,京師、東都所在,常安豫也。《晉書·地理誌》:豫,舒也,言稟中和之氣性理安舒也。舒音豫。《廣韻》:秦為三川郡。漢為河南郡。後魏置同州,又改為豫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