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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古人既有名了,還要再來個字?

名字是人與人之間之特定稱呼,是壹個人之符號標誌。現今中國人之名字大多較簡單,都由“姓”和“名”兩部分組成。“姓”是沿襲祖輩、代表血緣關系,“名”則凝聚著長輩殷切之希望。

我們今天常說的某某人叫什麽名字,其:“名字”壹詞,在古代代包括“姓”、“名”、“字”三個部分,三者各有各的性能和作用,是三個各自獨立而又相互依存的整體。

字,是壹個人名的註解、補充和延伸,便於區分兄弟幾個的不同。古代中國人認為直呼姓名是不禮貌的,所以把名叫做“名諱”。

字,也叫做“表字”,表就是表示、表達的意思。字壹般是自己起的,須與名相對應。

號,不是每個人都有的。壹般失意文人、貶謫官員都有號。

普通百姓也可以有字的。比如劉邦在布衣時,就有字。

曹操,字孟德。表示他是庶出的老大,操行與德行是相對應的;

孫權,字仲謀。表示他是嫡出的老二,權力與智謀相呼應;

劉秀,字文叔。表示他是嫡出的老三,文與秀相呼應;左宗棠,字季高。表示他是老四;馬謖,字幼常。表示他是老馬家的小五哥兒。趙雲,字子龍。哥壹個,雲從龍、虎從風嘛;李白,字太白;杜牧,字牧之。這種情況叫做“以字行”。當名是動詞、形容詞時,要以字行。

古人只有到了成年後才能取字,《禮記·檀弓上》說:“幼名,冠字”,這“冠”指的是古代男子之成人禮,男孩長到二十歲舉行“結發加冠”的成人禮之時,就要取字,是出於對成年男子之尊重和避諱,以後大家就不能直呼其名了,而女孩到十五歲舉行“及笄”成人禮時才取字。

古人的“字”通常由“名”衍生而來,《白虎通·姓名》說:“或旁(傍)其名為之字者,聞名即知其字,聞字即知其名”,可見古人之“名”與“字”在意義上大體相近或有關聯。壹種情況是名和字意義相同或相近。如屈原,名平,字原;又如諸葛亮,字孔明,“亮”與“明”同義;另種情況是名和字之意思正相反,如曾點,字皙,《說文》:“點,小黑也”,而“皙,人色白也”,又如宋代理學家朱熹,字元晦,“熹”與“晦”就是反義。

有些名與字援引經史載記,使用典故,比如陸羽,字鴻漸(《易經·漸卦》:“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為儀”);另外還有些人名、字間很難發現其中意義上之聯系,如張耒,字文潛,若非陸遊《老學庵筆記》卷四裏記錄了“張文潛生而有文在其手,曰耒,故以為名,而字文潛”,很難猜透其名字意義上之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