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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死有什麽典故?

孩子最後拋棄身體的典故。

終軍是漢武帝時的名臣,字子雲,西漢濟南人。他學識淵博,能言善辯,在縣裏很有名氣。太守對他的才能感到好奇,想和他交朋友。最後,軍隊向太守鞠了壹躬,離開了。

據《漢書》?最後軍隊試圖派特使去南越,說“我願意接受長纓,我會被南越禁衛軍扣留。”嶽賈不願意就範,就發兵攻打,殺了他的主人,最終軍隊成了漢朝的使者,深受其害。當時他才二十多歲,所以死時還是個“孩子”。新函谷關建成後,這位濟南神童最終在18歲時前往長安求功名,從此路過。關氏給了最後的通行證,就是現在的護照,用絲綢做的,上面寫著字,分成兩半,出入境配對,才可以通過。

最後軍問:“這是什麽?

石答:“以通關為目的。”

終軍曰:“周遊列國,便得功名。過海關的時候這東西有什麽用?”拋棄自己的身體。

終軍赴長安祭奠,奉命巡郡,持祭至函谷關。

關禮知之,曰:“此使者棄屍而生!”

唐代詩人蘇湖稱贊說:“但願我們能認識老子,棄身為何不知道子孫的結局!”。

這就留下了“子末棄身”的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