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五個聲調,分別是輕聲,壹聲、二聲、三聲、四聲。
1、輕聲:de
常用結構助詞。如:這把尺子是小花的。
2、壹聲:dē
嘚啵,讀音dē bo,漢語詞語,形容說話沒完沒了絮絮叨叨,含有貶義。
3、二聲:dé
得竅,動詞,獲取,與“失”相對。
4、三聲:dě
沒有三聲得字。
5、四聲:dé
嘚瑟(dè se),常指獲得不值壹提的成就或做成壹件芝麻大的事就得意忘形。壹般帶有貶義或者調侃之意,有時也表示嚴厲的訓斥。
擴展資料
5種聲調:
聲調,是指聲音的高低升降的變化。在現代漢語語音學中,聲調是指漢語音節中所固有的,可以區別意義的聲音的高低和升降。音樂中的音階也是由音高決定的,可以用音階來模擬,學習聲調也可以借助於自己的音樂感。
但要註意聲調的音高是相對的,不是絕對;聲調的升降變化是滑動的,不像從壹個音階到另壹個音階那樣跳躍式地移動。聲調的高低通常用五度標記法:立壹豎標,中分5度,最低為1,最高為5。
新中國成立後,上述的註音字母仍用於某些字典(如《新華字典》),與後來頒布的漢語拼音壹並使用。1957年11月1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60次會議通過《漢語拼音方案》,1958年2月11日第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全體會議批準。《漢語拼音方案》規定聲調符號的標法如下:
陰平 陽平 上聲 去聲
ˉ? 、? ˊ ? 、ˇ ? 、 ˋ ? 。
聲調符號標在音節的主要母音上,輕聲不標。例如:
媽、麻 、馬 、 罵 、嗎 ? 。
mā、má、mǎ、mà、ma ? 。
陰平、陽平、上聲、去聲、輕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