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丁”,就是人丁,即人口的意思。古人重孝道,做官員的家裏有長輩去世,必須出缺回家守孝,時間長短視情況而定,這個就叫做“丁憂”了。
《康熙大帝》中的姚啟聖是個酸文人,他當平臺總督受到阻力,不服氣,就跟康熙耍性子,借口乳母去世,要回家丁憂,其實就是壹個要挾罷了。
服喪丁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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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禮三月而葬,然後初哭,行虞禮、卒哭“虞禮”是安瑰祭,三次虞祭之後,行“卒哭”禮,獻食舉哀於靈座以後,不再哭悼。卒哭十壹次為“陽禮”,將神祖迎入祠堂,禮畢將:主移回原處。喪後十三個月至十五個月舉行“小祥”、“大祥”禮。七個月舉行“譚”禮,意為安然平安,心情激動可安壹些。死者安葬以後,孝子要居喪、壹服的孝子要居喪三年。居喪也叫“丁憂”、“丁艱”,又叫“守孝”,是對父母孝心的最好體現,也是對兒女是否孝順的考驗。按照古禮,丁憂三年期間不能外出做官應酬,也不能住在家裏,而要在父母墳前搭個小柵於,“曉苫枕磚”,即睡草席,枕磚頭塊,要粗茶淡飯不喝酒,未與型妄同房,不叫絲弦音樂,不洗澡、不剃頭、不更衣。丁憂的社會基礎是“孝”,為什麽孝,因為小孩初生,三年不離母仔,時刻都要父母護料,因此父母亡故後,兒子也應還報三年.但居喪時候也有些權變的,《禮記·曲禮》明確規定說: “居皮之禮,頭襯創則冰,身有病則治,有疾則飲酒食肉, 疚止復初”,就是說壹是有病,二是年老的。此外碰到國與家發生沖突,要家禮服從國事,孝子可出來為國效力。
2. 文言文中,守孝的特定稱謂有哪些
守喪,用於平常百姓,
遭逢父母的喪事,也稱“丁艱”,始為謝玄參軍,為玄所遇,丁憂去職。——《晉書·袁悅之傳》
原指遇到父母或祖父母等直系尊長等喪事,後多指官員居喪。丁憂源於漢代,至宋代則由太常主其事。“丁”是遭逢、遇到的意思。
古代官員的父母死去,官員必須停職守制的制度,丁憂期間,丁憂的人不準為官,如無特殊原因,國家也不可以強招丁憂的人為官,因特殊原因國家強招丁憂的人為官,叫做“奪情”
古代的“丁”和“憂”,其解釋不同於現代的“丁”和“憂”。據《爾雅·釋詁》:“丁,當也。”是遭逢、遇到的意思。據《尚書·說命上》:“憂,居喪也。”所以,古代的“丁憂”,就是遭逢居喪的意思。“遭逢居喪”時,兒女們會憂傷,會居喪,會遵循壹定的民俗和規定“守制”,這顯然比單純“人丁憂傷”包含的內容要廣泛得多。“丁憂”,體現了古人對文字運用的爐火純青。丁憂期限三年,期間要吃、住、睡在父母墳前,不喝酒、不洗澡、不剃頭、不更衣,並停止壹切娛樂活動。
3. 文言文翻譯譚淪,別字子理,宜黃人士。譚綸沈著有毅力通曉兵法。當時東南方的倭寇為患已經四年了。朝廷商議訓練民兵來打抵抗倭寇。參將戚繼光請求訓練這些人三年時間再來征用他們。譚綸也訓練數千兵。頒布約束部隊紀律的法令。從裨將到下屬之間壹層層管制。部隊分配已經明確,進攻撤退整齊統壹。倭寇進犯柵浦,譚綸親自帥兵攻打倭寇。連續打了三場勝仗。倭寇又從松門、澶湖進攻,侵掠周邊的六個縣。繼續進攻圍攻臺州。倭寇沒有攻下臺州而撤兵。轉移方向侵掠仙居、臨海,譚綸幾乎將倭寇全部擒獲並斬殺。譚綸被升官為海道副使,加緊招募浙東的子弟來訓練他們。這時戚繼光訓練兵馬的時間到了限期。譚綸於是收納他的部隊來調用。外來的兵法休整不再調用。倭寇從象山突擊臺州,譚綸連續在馬崗、何家兩個地方打敗倭寇。接著又和戚繼光壹起在葛埠、南灣打敗倭寇。譚綸加封為右參政。因為被誣蔑而離職。
本人自己翻譯的,要是覺得可以,請采納,謝謝
4. 丁憂"丁憂"是指家中親人去世,自己的服喪期。
也叫“居喪”、“丁艱”,又叫“守孝”,古禮中是對父母孝心的最好體現,也是對兒女是否孝順的考驗,需守孝三年。 轉壹篇相關介紹: 服?識?n 古禮三月而葬,然後初哭,行虞禮、卒哭“虞禮”是安瑰祭,三次虞祭之後,行“卒哭”禮,獻食舉哀於靈座以後,不再哭悼。
卒哭十壹次?“?禮”,?⑸褡嬗?腱秈茫?Yⅲ褐饕蘋卦??。?梳崾?月至十五月舉行“小祥”、“大祥”禮。
七月舉行“譚”禮,意?安然平安,心情激?湧砂慘恍?K勒甙蒼嵋葬幔?⒆右??省⒁環?男⒆右??嗜?輟>?室步小岸?n”、“丁艱”,又叫“守孝”,是?Ω改感⑿牡淖詈皿w現,也是號?欠襇九?的考?。 按照古禮,丁?n三年期間不能外出做官??輳?膊荒蘢≡詡已Y,而要在父母前搭小?澎叮??隕徽澩u”,即睡草席,枕磚頭?K,要粗茶淡?不喝酒,未與型妄同房,不叫絲弦音?罰?幌叢琛⒉惶覲^、不更衣。
丁?n的社??A是“孝”,?什麼孝,因?小孩初生,三年不離母仔,?r刻都要父母護料,因此父母亡故後,?鶴右??筧?輳?r候也有些?嘧?的,《禮?·曲禮》明確?定說: “居皮之禮,頭襯?t冰,身有病?t治,有疾?t?酒食肉, 疚止復初”,就是說壹是有病,二是年老的。 此外碰到??c家發生沖突,要家禮服?攏?⒆湧沙?頎?ЯΑ? 初終?仕? 中???識Y富有?庵氐理色彩、人情味,宗教信仰觀念也揉含在?仕字小T岫Y中基本信念是“不死其親”,表現在行?由暇褪恰笆濾廊縭律?薄R虼耍?人去世隨之而?渺氖竅盜?試岫Y?x,成?壹次特殊的離?e,要裝點行程、e餞行、依依不?蔚叵?e,於是就要裝堿、裝點行程等。
我??耖g?俗認?,凡人享年五十?q以上的老或病而死,勱K正,這?誘?K勞齙睦先吮環Q“老喜?省保??試嶂?Y與婚嫁之禮同?臃Q作喜事,只是色調不同而已。? @種正常死亡,家人是早有淶摹?垡?鄄腦緹妥齪茫?⒆釉謁勒吲R終前日夜守候,?K做了物資上的洌?@?r親?僖?o死者沐浴更衣,穿戴好?韌庖律眩?驙?死後?企w僵硬不好穿戴,另外出於迷信,在民間認]?渺眉按┖靡路?脫?猓?恰骯庵?磣印弊吡耍?H?械?染蔚摹ER終?r另壹種?H俗是?Q地方。
福建是移至詞堂,安徽是由房中遷至前?d,山?|是移到正屋的靈床上,有的移到門板上,?Υ朔Q作“挺?啤薄?.臨終之前 壹般垂危之入要?τH人?詬饋 差D或者委e人照料幼小,或希望女嫁誰家、子娶誰人,?v史演義中的“托孤”就是由此而?渺摹C耖g迷信認?,若有什麼心?未了,死者???I不螟,就是“死不螟目”。 古代有這?擁撓?載,某:郡的郡守夫人死不螟目,是臥泊丈夫續弦、?鶴郵蕓啵?妒強らL就?人祈禱,禱詞曰: “夫人壹貌玉?o理,四十年?磣啄┟ィ漢問屢R終含眼沮恐教?鶴又?J花”,吟?眼合。
2.初死之?r 在古禮中有“?俚V”,就是用新蠶絲、新根花?死者有?o鼻,接著是“復禮”,也就是“招魂”。 家裏人到房上或高坡上,朝祖先發源地呼喊死者的名字,叫他回家。
復禮是親?儐M?H人回?w的禮?x,之後?要?z查死者的鼻息、脈搏,然後是“初哭”。 送葬 古禮三日而;三月而葬,?r間太長.冬天尚可,夏天想盡辦法???企w的腐?摹R蚨??r就有所謂“揭葬”“血葬”,即七日?炔患藍?帷a崾賴耐?嗜掌誆壞齲?耖g壹般?五、七、九、十壹天,出孩的日子要?先生算好,這之前墓穴、棺木和埋葬的人及有關用具都已作好了洹3之日人侵晨而起?x俗活?雍茉緹烷_始了。
首先是靈。孝子背著大棺材頭,其他人?E著另外?滋?,壹?令下,就迅速拾起棺木,?好?E棺的杠子後,接著摔盆起枝。
由死者的長子或長?O?硭ぃ??e人摔,?是最親近的人或確定了繼承關?S的。摔盆子要壹次摔破,越碎越?摔得粉碎才好?У疥?間去。
瓦盆摔後杠夫起杠,摔盆者扛起引魂播,駕靈而走。出?x仗的?序壹般是:瞄的孝子,靈扼抱明器的孝子,吹打的鼓?釩嘧櫻?鉞崾撬的女眷。
壹路上有撒?錢,以買路送靈。到達葬地,下葬之後,先?⒃岬卣?砬?Q,把隨葬的衣服?媚、長明?舴旁?舯詬齲?呷ツ_印,然後?⒐啄拘煨旆湃肽箍櫻?儆擅麝?先生用羅盤矯正方向,填土埋葬。
填土由孝子進行,用手?⑹懇話尋訓厝魷蚰箍櫻?D壹因?止,稱“困”,接著用鍬填土,填?M堆成丘在下?立石門,有的立碑,有的?⒁?瓴ジ?是砍的木枝)栽在墓中,成活後便成洹? 超薦與悼詞 中??鈐緄?試岫Y?x的信仰基礎是靈魂不死和祖先崇拜,比較巍?闥亍W?牡瀾貪l展成熟和佛教?魅胍葬幔?試岫Y?x便受到道教、佛教的影?、浸染,?o?是觀念信仰?是禮俗都增添了新的?熱藎??得復雜、豐富、奢華起?懟H綬鸞痰摹叭?纈^”, “轉世再生”觀?γ耖g的信仰有著重要影?。 所以人“事死如生”,隆?屎裨帷7鸞痰?硎烙^及投胎轉世的觀念在民回信仰開辟了新的境界。
既然死後?可到另壹世界去,可過上更加幸福美?M的生活,就?o礙隆?屎裨帷K?栽諏??r,?。
5. 漲知識:古代的“丁憂”是怎麽回事根據儒家傳統的孝道觀念,朝廷官員在位期間,如若父母去世,則無論此人任何官何職,從得知喪事的那壹天起,必須辭官回到祖籍,為父母守制二十七個月,這叫丁憂,也稱“丁艱”。
丁憂源於漢代。
丁憂期間,丁憂的人不準為官,如無特殊原因,國家也不可以強招丁憂的人為官,因特殊原因國家強招丁憂的人為官,叫做“奪情”。
《爾雅·釋詁》:“丁,當也。”是遭逢、遇到的意思。據《尚書·說命上》:“憂,居喪也。”所以,古代的“丁憂”,就是遭逢居喪的意思。“遭逢居喪”時,兒女們會憂傷,會居喪,會遵循壹定的民俗和規定“守制”,丁憂期限三年,期間要吃、住、睡在父母墳前,不喝酒、不洗澡、不剃頭、不更衣,並停止壹切娛樂活動
6. 房玄齡傳文言文翻譯1、翻譯 房喬,字玄齡,是齊州臨淄人。
小時候就很聰明,廣泛地閱讀了經書、史書。工於草書和隸書,善於寫文章。
十八歲時,被本州推舉為進士,朝廷授予羽騎尉的官職。父親生病綿延十個月,玄齡的心思全部用在父親的藥物和膳食上,不曾脫衣服睡過壹次好覺。
太宗攻占渭水北邊的土地,玄齡驅馬到軍門求見。太宗壹見他,就像老朋友壹樣,讓他代理渭北道行軍記室參軍。
玄齡已經遇到了知己的人,偏用盡自己的全部心力,知道的沒有不馬上去做的。每次平定賊寇,眾人爭著去尋找珍寶古玩,只有玄齡先接受傑出人物,安置到幕府中。
當有謀臣猛將,都跟他們暗中互相結交,各人都表示願為太宗竭盡死力。玄齡在李市民秦王府中十多年,常負責管理文牘,每逢寫軍書奏章,停馬立即可成。
文字簡約義理充足。壹開始就不用草稿。
高祖曾經對侍臣說:“這個人深重地了解機宜,足能委以重任。每當替我兒陳說事務,壹定能了解人的心理,千裏之外,好像對面說話壹樣。”
隱太子李建成因為玄齡、如晦為太宗親近禮遇,很憎惡他們,在高祖面前說他們的壞話,因此玄齡跟如晦壹起被驅斥。隱太子(太子李建成的謚號)將要發動兵變時,太宗令長孫無忌召玄齡和如晦,叫他們穿道士的服裝,暗中帶進內閣商量大事。
等到太宗成為太子之後,提升玄齡擔任太子右庶子,賜絹五千匹。貞觀元年,玄齡代蕭瑀為中書令。
太宗論功行賞,把玄齡跟長孫無忌、杜如晦、尉遲敬德、侯君集五人作為第壹等,進爵為邢國公,賜實封千三百戶。貞觀三年,任命他為太子少師,他堅決推辭不接受,代理太子詹事,兼禮部尚書。
第二年,代長孫無忌為尚書左蔔射,改封魏國公,監編國史。已擔任總領百司的官職以後,日夜虔誠恭敬,用盡全部的心力,不想讓每壹個人才失去應當處的位置。
聽到他人的長處,好像自己擁有壹樣高興。他對行政事務明晰練達,並且用文獻經典來加以整治。
他審查修訂法令,意在寬容和平穩。他不以求全來選人,不用自己的長處來要求他人,看他的才能任用,不因他人的地位卑賤而排斥,議論的人都稱贊他是良相。
高宗成為太子之後,加玄齡為太子太傅,仍或主持門下省事務,監管編撰國史像原來那樣。不久因撰寫《高祖太宗實錄》成,賜下璽書表彰,賜物壹千五百段。
這壹年,玄齡因繼母去世丁憂服喪離開職位,朝廷特地下詔在昭陵賜給他墓地。不久,他又從回本官職位。
太宗親征遼東時,命玄齡在京城留守,親手寫詔書說:“妳擔負蕭何壹樣的重任,我沒有後顧之憂了。”軍隊的兵器、戰士的糧食,都交給他下令處置調發。
玄齡多次上書說不可輕敵,尤應當警惕小心。不久跟中書侍郎褚遂良受詔重編《晉書》。
貞觀二十三年,皇上駕臨玉華宮,當時玄齡老病復發,皇上下詔令他睡在總留臺。到他漸漸病重,玄齡追赴玉華宮,坐偏轎入殿,將近到皇帝禦座才下轎。
太宗對他流淚,玄齡也感傷悲咽得不能自我控制。下詔派名醫救治。
掌管皇帝膳食的官員每天對他供應禦膳。如果他的病略能減退,太宗就高興得露出喜色;如果聽說病情加重,就變得滿面淒愴。
後病情加重,就鑿開宮墻開門,多次派宦官問候。皇上又親自光臨,握手敘別,悲不能忍;皇太子也去跟他訣別。
不久去世,享年七十。朝廷三日不上朝。
2、原文 舊唐書 房喬,字玄齡,齊州臨淄人。幼聰敏,博覽經史,工草隸,善屬文。
年十八,本州舉進士,授羽騎尉。父病綿歷旬月,玄齡盡心藥膳,未嘗解衣交睫。
太宗徇地渭北,玄齡杖策謁於軍門,太宗壹見,便如舊識,署渭北道行軍記室參軍。玄齡既遇知己,罄竭心力,知無不為。
賊寇每平,眾人競求珍玩,玄齡獨先收人物,致之幕府。及有謀臣猛將,皆與之潛相申結,各盡其死力。
玄齡在秦府十余年,常典管記,每軍書表奏,駐馬立成,文約理贍,初無稿草。高祖嘗謂侍臣曰:“此人深識機宜,足堪委任。
每為我兒陳事,必會人心,千裏之外,猶對面語耳。”隱太子以玄齡、如晦為太宗所親禮,甚惡之,譖之於高祖,由是與如晦並被驅斥。
隱太子將有變也,太宗令長孫無忌召玄齡及如晦,令衣道士服,潛引入閣計事。及太宗入春宮,擢拜太子右庶子,賜絹五千匹。
貞觀元年,代蕭璃為中書令。論功行賞,以玄齡及長孫無忌、杜如晦、尉遲敬德、侯君集五人為第壹,進爵邢國公,賜實封千三百戶。
三年,拜太子少師,固讓不受,攝太子詹事,兼禮部尚書。明年,代長孫無忌為尚書左仆射,改封魏國公,監修國史。
既任總百司,虔恭夙夜,盡心竭節,不欲壹物失所。聞人有善,若己有之。
明達吏事,飾以文學,審定法令,意在寬平。不以求備取人,不以己長格物,隨能收敘,無隔卑賤。
論者稱為良相焉。高宗居春宮,加玄齡太子太傅,仍知門下省事,監修國史如故。
尋以撰《高祖、太宗實錄》成,降璽書褒美,賜物壹千五百段。其年,玄齡丁繼母憂去職,特敕賜以昭陵葬地。
未幾,起復本官。太宗親征遼東,命玄齡京城留守,手詔曰:“公當蕭何之任,朕無後顧之憂矣。”
軍戎器械,戰士糧廩,並委令處分發遣。玄齡屢上言敵不可輕,尤宜誡慎。
尋與中書侍郎褚遂良受詔重撰《晉書》。二十三年,駕幸玉華宮,時玄齡舊疾發,詔令臥總。
7. 奪情在文言文的意思是中國古代禮俗,官員遭父母喪應棄官家居守制,稱“丁憂”。服滿再行補職。朝廷於大臣喪制款終,召出任職,或命其不必棄官去職,不著公服,素服治事,不預慶賀,祭祀、宴會等由佐貳代理,稱“奪情”。
簡介
奪情起復,又稱奪情,是中國古代丁憂制度的延伸,意思是為國家奪去了孝親之情,可不必去職,以素服辦公,不參加吉禮。奪情原本少見,但在戰場上,原談不到“丁憂”,古人稱之“墨绖從戎”,又稱“金革之事不避”。
奪情傳承與發展
中國古代規定政治人物壹旦承重祖父母,親父母的喪事,“自聞喪日起,不計閏,守制二十七月,期滿起復”。意思是必須請假二十七個月,回鄉下守喪,事後再重返官場。但是為了因應各種局勢,“奪情”可以合法地不守禮制,如《周書·王謙傳》:“朝議以謙父殞身行陣,特加殊寵,乃授謙柱國大將軍。以情禮未終,固辭不拜,高祖手詔奪情,襲爵庸公。”唐代已經建立起較為完備的奪情起復制度,但在唐玄宗後奪情已較少見。
明朝時的奪情
明朝時明文規定,“內外大小官員丁憂者,不許保奏奪情起復”。明英宗正統七年下令,“凡官吏匿喪者,俱發原籍為民”;十二年又下令,“內外大小官員丁憂者,不許保奏奪情起復”。明代文官奪情起復者主要有閣臣、尚書、侍郎等壹些政治人物。壹些人便利用各種手段,營求奪情。無論是哪壹種形式的奪情行為,都會引起倫理問題。明朝中季張居正因為奪情的問題,曾經引起壹連串的事件,《明史紀事本末·江陵柄政》:“己卯,張居正父喪訃至,上以手諭宣慰。。然亦無意留之。所善同年李幼孜等倡奪情之說,於是居正惑之,乃外乞守制,示意馮保,使勉留焉。”據史書記載張江陵丁憂是與馮保串通好:“大珰(大宦官)馮保,挾沖(幼)主,操重柄,江陵(張居正)素卑事之。新鄭(高拱)既逐,(馮)保德(感激)江陵甚,凡事無不相呼應如桴鼓。江陵聞父訃,念事權在握,勢不可已,密與保謀奪情之局已定,然後報訃。”當時有許多政治人物出於政治上的原因,抗議“奪情”,都被皇帝壹壹批駁,反對派遭到嚴懲,甚至動用了“廷杖”的刑法,許多人被打得皮開肉綻,終身殘疾。張居正自此事件後,更加偏恣,《明史》載“居正自奪情後,益偏恣。其所黜陟,多由愛憎。左右用事之人多通賄賂。”明朝晚期兵部尚書楊嗣昌亦曾接受奪情起復。
清朝時的奪情
鹹豐七年二月四日,曾國藩父曾麟書卒。當時兵部右侍郎銜曾國藩正在襄辦湘軍,原本應該奪情,但是他竟於二十壹日離營回湘。當時左宗棠寫信罵他“《綱目》壹書,於奪情題後壹事,總以其人所處之時地為斷,所以重綱常、維名教而警偷薄之俗也。至‘金革之事無避’壹語,經義直捷了當,更無可疑;誠以兵禮、喪禮同壹兇事,並無所謂希榮忘哀之念;而幹戈之際,事機急迫,有萬不能無變者。順乎天理之正,即乎人心之安,則世俗所謂‘奪情’者,乃聖賢所謂‘遵禮’,又何擬議之有?”
^ 此語典故自《禮記》。孔穎達《禮記正義》:“此壹經,是權禮也。若值國家有事,孝子不得遵恒禮,故從權事” ^ 《明史》卷二百壹十三。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