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步架和進深緊密相關,又是建築規模的重要指標之壹,因而在清代建築設計中首先明確檁數(如清工部《工程做法》中對幾檁廡殿頂或歇山頂的規定),根據步架定椽徑(椽徑為1.5鬥口)和柱徑(椽柱徑為6鬥),求出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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