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的拼音:méi。
梅 ,漢語常用字(壹級字),最早見於《說文》小篆。其本義是楠樹,又名枏(柟);後被借用為本義是酸果的“楳”字,“梅”之本義遂廢。新中國成立後,“楳”“槑”作為異體字並入了“梅”字。
說文解字註
梅,枏也。可食。從木。每聲。莫桮切。古音在壹部。按釋木曰。梅、枏也。毛詩秦風、陳風傳皆曰。梅、枏也。與爾雅同。但爾雅、毛傳皆謂楩枏之枏。毛公於召南摽有梅、曹風其子在梅、小雅四月侯栗侯梅、無傳。而秦、陳乃訓為枏。此以見召南等之梅與秦、陳之梅判然二物。召南之梅今之酸果也。秦陳之梅今之楠樹也。
楠樹見於爾雅者也。酸果之梅不見於爾雅者也。樊光釋爾雅曰。荊州曰梅。楊州曰枏。益州曰赤楩。孫炎釋爾雅曰。荊州曰梅。楊州曰枏。陸機疏草木曰。梅樹皮葉似豫樟。皆謂楠樹也。枏亦名梅。後世取梅為酸果之名。而梅之本義廢矣。郭釋爾雅乃雲似杏、實酢。篇、韻襲之。轉謂酸果有枏名。此誤之甚者也。然則許以枏梅二篆廁諸果之閑。
康熙字典
《唐韻》莫杯切。《集韻》《正韻》模杯切。《韻會》謀杯切。?音枚。或作槑、楳,亦作?。《說文》:枏也。《爾雅·釋木》:梅,枏。陸璣《條梅疏》:似豫章大木也。
又《書·說命》:若作和羹,爾惟鹽梅。《禮·內則》:梅諸。《名物疏》:陸璣所釋有條有梅,自是枏木似豫章者。豫章,大樹可以為棺舟者也。和羹之梅,籩實之乾?,似杏實酢者也。
又《爾雅·釋木》:時,英梅。註:雀梅。
又《爾雅·釋木》:朹檕梅。註:狀如梅,子赤色似小柰,可食。
又《埤雅》:江、湘、兩浙四五月閑梅欲黃落,則水潤土溽,蒸郁成雨,謂之梅雨。《四時纂要》:閩人以立夏後逢庚入梅,芒種後逢壬出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