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妹出嫁別的男人而生的孩子,所以“生男”為甥。而且古代重男輕女,所以甥僅指男孩,女孩稱為“甥女”。
其實“甥”最初並非指姊妹的孩子,而是同輩人。《爾雅·釋親》(比《釋名》更早的字典)中的解釋範圍很廣,可以理解為“壹切因妻子、母親等關系(婚姻關系)而產生的同輩男性親戚”,比如舅舅的兒子、妻子的兄弟、姐妹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