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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大寫漢字

大寫本意:

漢字中的數字原本沒有大小寫之分。“大寫數字”實際上是“小寫數字”的10個同音別字,“大寫數字”原本另有其意,有壹些沿用至今,另有壹些在歷史的長河中被遺失、忘卻。

壹:專壹

君子壹教,弟子壹學,亟成。——《荀子·大略》

譯:君子壹心壹意地教,學生壹心壹意地學,很快就會有成就。

貳:變節,叛變

女也不爽,士貳其行。——《詩經·衛風·氓》

譯:女子沒有什麽差錯,男子行為卻前後不壹致了。

三:“參”的另壹種寫法,加入,接見

肆:任意妄為

伍:古有“五人為伍”之說

陸:高出水面的而地勢平坦的土地

柒:漆樹或漆料

捌:聚攏谷物的沒有齒的耙(有齒為耙,無齒為捌)

玖:黑色的美石

投我以木李,報之以瓊玖。——《詩經·衛風·木瓜》

譯:(妳)將木李投贈我,(我)拿瓊玖作回報。

拾:撿。

擴展資料

大寫數字起源:

大寫數字的使用始於明朝。朱元璋因為當時的壹件重大貪汙案“郭桓案”而發布法令,其中明確要求記賬的數字必須由“壹、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為“壹、貳、三、肆、伍、陸、柒、捌、玖、拾、佰(陌)、仟(阡)”等復雜的漢字,用以增加塗改帳冊的難度。後來“陌”和“阡”被改寫成“佰、仟”,並壹直使用至今。

大明政權建立之初規定:每年全國各布政使司、府、州、縣,都要派計吏到戶部呈報地方財政的收支賬目及錢糧數。各級政府之間及與戶部之間的數字,必須完全相符。稍有差錯,即被退回重報。由於地方與京城相距遙遠,為節省時間,免去路途奔波之苦,各地便帶上了蓋有官印的空白賬冊。如被退回,則隨時填寫更正。又因為空白賬冊上蓋有騎縫印,不能做別的用途,戶部也就沒有幹預。

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三月,戶部侍郎郭桓特大貪汙案東窗事生,震驚全國。郭桓勾結刑、禮、兵、工等六部小官員及各省官僚、地主,貪汙稅糧及魚鹽等,折米二千四百余萬石。這差不多和全國秋糧實征的總數持平!除此之外,還侵吞大量寶鈔金銀。

參考資料:

大寫數字—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