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和手段是人們成功辦事,或管理者實現管理目的的不可缺少的中介要素。由於二者在辦事過程中所起的作用基本相同,因而人們常常把它們混為壹談,彼此取代。事實上,二者所表現的形式是截然不同的,壹個科學管理者是應該把它們加以區分。
壹、中國很早就使用了“方法”壹詞
2400多年前,墨子就說:“今夫輪人(做車的工匠)操其規,將以量度天下之圓與不圓也,曰中吾規者謂之圓,不中吾規者謂之不圓,是故圓與不圓皆可得而知也。此其故何? 則圓法明也。匠人亦操其矩,將以量度天下之方與不方也。日中吾矩者謂之方,不中吾矩者謂之不方,是故方與不方皆可得而知也。此其故何? 則方法明也(《墨子·天誌》)。可見,最初叫方法或圓法並沒有壹定之規,但它們都是從木工的勞動中產生出來的,由於人們所辦之事比較簡單,只要按著規與矩的量具去操作,便可達到辦事的效果。因此,人們對辦事方法和辦事手段或工具的重視上,往往更看重後者。
二、方法與手段
1、手段
從馬克思對勞動手段的分析,可知手段最大特征是以實體形態存在的,是“壹物或諸物的復合體,是通過自身所具有的機械屬性、物理屬性和化學屬性作用於客觀對象的。(《資本論》第壹卷,第173頁)人類最早是把加工後的石頭作為自己活動的物質手段,因而手段也稱為工具,即人體器官延伸的工具。今天也稱之為硬件或硬設備,如各種機器設備、構成計算機的各個元件、部件和裝置等。
2、方法
方法雖然也被人們稱之為活動的手段,但它不是物化了的手段,是人類認識客觀世界和改造客觀世界應遵循的某種方式、途徑和程序的總和。因之,黑格爾把方法也稱之為主觀方面的手段。他說:“方法也就是工具,是主觀方面的某個手段,主觀方面通過這個手段和客體發生關系……”(列寧《黑格爾“邏輯學”壹書摘要》見《列寧全集》,第38卷,第236頁)英國哲學家培根則把方法稱之為“心的工具,他論述方法的著作就命名為《新工具》,認為方法是在黑暗中照亮道路的明燈,是條條蹊徑中的路標,它的作用在於能“給理智提供暗示或警告。”(培根:《新工具》,轉引《十六壹十八世紀西歐各國哲學》1958年三聯書店出版,第9頁)。所以說,如果也要把方法視為壹種工具或手段的話,那只能看成是人的大腦擴開的壹種工具或手段,即今天所說的軟件,如指揮計算機進行計算、判斷、處理信息的程序系統。
三、“方法”壹詞的來源
有人說“方法”壹詞是來源於希臘文,含有“沿著和“道路”的意思,表示人們活動所選擇的正確途徑或道路。其不知“方法”壹詞在我國不僅使用早,而且與希臘文“方法”壹詞涵義也相壹致的。他們說“方法”,就是“行事之條理也。”(《中文大辭典》第15冊,第230頁)“法者,妙事之跡也。(《中文大辭典》第19冊,第115頁)。把方法,看成是人們巧妙辦事,或有效辦事應遵循的條理或軌跡、途徑、線路或路線,這是何等確切的。凡是壹個要解釋的管理概念或詞語,都要費壹番苦心到西方去找答案,這能說不是壹種妄自菲薄的表現嗎。
四、方法與手段的例子
例1,庖丁解牛時,用的那把鋒利的刀就是有效解牛的手段或工具,這就是人們所強調的“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論語·衛靈公篇》)。也就是人們常說的,“手巧不如家夥妙,要把事辦好,先得有壹個應手的工具。庖丁對牛體結構了如指掌,能“順其理”,按著牛體骨骼空隙去行刀,做到19年不用磨壹次刀,而解牛效率非常高,無疑靠的是解牛方法(見《莊子·養生主第三》、《呂氏春秋卷九·精通》)。這也就是人們所說的“事必有法,然後可成。(《孟子集註》)辦事有壹定方法,才會成功。
例2,高明的醫生總是針對病人的病情,對癥下藥。為探明病因所采取的透視、化驗等做法,以及治病時用藥、打針、針灸等做法都是屬於治病的手段。作為醫道高明的中醫大夫來說,針對病情,是采取正治還是反治,是先治本還是治標,用汗、吐、下、和、清、溫、消、補哪種療法。所選的藥,如何按君(主藥)、臣(協助和加強主藥效能的藥物)、佐(協助主藥使其藥性或毒性不要太偏的藥物)、使(引藥,把藥力引到發病部位的藥物)進行最佳配伍,這些是屬於治病方法的。所以說,大夫要獲取治病的療效,僅僅有藥是不行的,而有藥無方也是不行的。有效地辦好任何壹件事,都必須做到方法與手段的結合。
五、方法與手段混為壹談,司空見慣
例1,方法與手段,在辭書和管理學的著中,常常二者不加區分,互為註釋。如說“手段是“為達到某種目的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辭海》1977年縮印本,第1450頁)或“為達到某種目的而采取的具體方法’’(《現代漢語詞典》修訂本、1999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第1 161頁)。說“方法是“處理事物的手段。”(《新華字典))1980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第1 1 1頁)方法與手段相互註釋,在管理著作中也處處可見,從略列舉。
例2,毛澤東為強調工作方法在辦事中的重要性,舉了個用橋和船過河的例子,實屬難得。他說:“我們不但要提出任務,而且要解決完成任務的方法向題。我們的任務是過河,但是沒有橋或沒有船就不能過。不解決橋或船的問題,過河就是壹句空話。不解決方法問題,任務也只是瞎說壹頓”(《毛澤東選集》第l卷,第1 34頁)在我國的管理學中,每當講到方法時,無不要引證上邊的例子,並雷同地認為橋與船就是過河的方法,其實這是壹種欠妥的說法。橋與船,是人們憑借著它的物理屬性實現過河任務的,實際上是人們有效辦事的物質中介因素,即手段。而怎麽過橋、怎麽使用船則是實現過河任務的方法,即人們有效辦事的精神中介因素。如壹個有經驗的指揮官,當率領大隊人馬過壹個簡易橋時,總是下便步走口令,變隊形為壹行或兩行,讓橋能承擔的隊形通過,以防止超重或正步走時產生的***振,造成橋梁倒塌。同樣用船過河時,也要根據船的大小和結構,河面寬窄,水流速度以及風力和水浪的大小,決定船上劃漿的人數、每次坐船過河的人數以及劃船過河的航線,這些都是屬於使用船的方法。
學習方法是通過學習實踐,總結出的快速掌握知識的方法。因其以學習掌握知識的效率有關,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學習方法,並沒有統壹的規定,因個人條件不同,選取的方法也不同。其中,有人專門總結的特殊定向的學習訓練方法,如:速記、速讀,可對其他學習者,產生啟發效果和借鑒作用。 在人們有目的的行動中,通過壹連串有特定邏輯關系的動作來完成特定的任務。這些有特定邏輯關系的動作所形成的集合整體就稱之為人們做事的壹種方法。
按照這種定義,人們每壹次有目的行動過程都形成壹種方法。不過,人們實際語言中的方法壹詞大多數都經過了抽象的過程,也就是說,每壹種被確認的方法都是對若幹做事過程集合中的動作組合邏輯的某些***同特征的概括,具有壹些***同邏輯特征的行動過程就形成了壹種方法。這種概括,突出了過程中的壹些特征,忽略了另外壹些特征。於是,我們將方法定義如下:
定義 在人們若幹做事過程的動作集合中,若這些過程的動作邏輯具有***同特征集A,我們就說這些過程采取了方法A 。
此定義也可表述為:設F是壹個人們做事的過程集合,A是壹個過程特性的集合,若對任意屬於F的f,f 所包含的動作集的邏輯關系特征集合包含A,則我們就說F 集合中的過程都采用了方法A 。(特殊:F 只包含壹個元素)。
通俗地講,所謂方法,就是人們做事過程中壹連串動作的關聯方式。壹種方法就是對這種關聯方式特殊性方面的壹個概括。在英語中,Way 有道路、方式、方法幾種意思,漢語中方式、方法、路(徑)也經常通用,多壹種方法多壹條路。
在方法研究中,通常是針對人們做事的壹個領域。如管理中的方法稱為管理方法,預測中的方法稱預測方法,物理學研究中的方法或使用物質的物理性質的方法稱為物理方法,質量管理中使用的方法稱質量管理方法,農業生產中灌溉田地的方法稱為灌溉方法,等等。
壹項復雜活動又包含許多部分和許多環節,在每個部分和每個環節又有各自的方法。如企業管理中有質量管理方法、營銷方法、信息傳遞方法、決策方法、人事管理方法,等等。國家管理中有經濟計劃方法、財政預算方法、法律制定方法、行政方法,等等。在我們每個人的生活中有處世方法、學習方法、交友方法、消費方法,等等。所以,對人類活動中各種方法的研究是各門技術科學的基本和核心任務。系統評價作為人類管理活動的壹個領域,就形成了各種各樣的方法體系,如建立指標體系的方法、制定權重的方法、指標合成方法、制定標準的方法、調查測驗的方法、有效性分析的方法 ,等等。
方法的壹個同義詞是技術,給人的感覺,方法通俗壹些,技術高雅壹些。21世紀人們越來越喜歡使用技術壹詞。如把預測方法叫做預測技術、管理方法叫做管理技術、實驗方法叫做實驗技術,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