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的部首是宀(上下結構),讀kè
此字始見於西周金文 ,本義為前來探訪的人或被邀請受招待的人,與“主”相對,由本義引申指寄居或遷居外地的人。如:客居、遊客等。又引申指為壹定目的而從事某種活動的人。如:客串、刺客。還引申指與旅客有關的。“客”字又指在外的非本體的,如:客觀、客體。
金文中腳趾形本是朝下的,到了春秋時期,開始被橫過來,這樣不便於書寫,所以漢代隸書中角度向下扭轉,以便於書寫。此後的字形變化都不大,主要是筆勢的變化。
“客”字的本義是“自外而來的人”,由此而引申為“寄居他鄉的人”為“客”,如杜甫《羌村三首》:“柴門鳥雀噪,歸客千裏至。”因杜甫長期寄居他鄉,現已歸故裏,所以稱“歸客”。
壹般所說的客人是與主人相對的,這可以是應邀而來的滿堂賓客,也可以是不請自到的“不速之客”(速當邀請講)。體育比賽有主隊、客隊,主場、客場之分;
哲學上有主觀、客觀,主體、客體之別。還有的帶“客”的詞也隱含著與主人相對,這主要是旅店業、交通運輸業與服務行業。出外旅行的人是“旅客”,前來買東西的人是“顧客”,搭乘車,船、飛機的人是“乘客”。
客人都是為壹定目的而來,引而申之,為壹定目的而奔走往來的人也可稱之為“客”。如俠客、政客、刺客、門客、說客、遊客都是各有目的而奔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