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當我們在簽訂某樣東西時,首先要與人壹起將我們需要的條約制定好,然後再在自己制定好的條約上簽字。而“簽署”的過程就無需制定條約,只要在別人制定好的條約上簽字就可以了。
3、“簽署”在字典上的解釋也是:“在文件、條約、憑證等上簽字”,這個詞其實是出自於範仲淹的《舉許渤簽署陜府判官事狀》中,“伏望聖慈,特與改轉京官,簽署陜府判官廳公事”這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