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終於到了要為漫漫的《何以笙簫默》寫序的時候了。要知道,等到這壹天可真是不容易啊不容易,先感動壹下下。烏龜漫經常郁悶,抱怨說都是當初筆名取錯了,“顧漫”不就是不管天崩地裂“顧”自還是那麽“漫”嗎,如果她叫“顧快”,肯定早就寫完何以了。
常常覺得漫漫是天才。
能寫文寫得這麽慢,沒有幾分天才還是很難做到的,尤其是在她居然每天都寫的情況下。每當有朋友提起漫漫的《何以笙簫默》,我回答說她還沒寫完,朋友們驚駭詫異錯愕的表情真是有趣極了。這篇《何以》,她足足寫了有兩年吧。烏龜爬都爬到了,怎麽可能這等慢法!於是,漫漫有了個很著名的綽號——“烏龜”。汗,說真的,烏龜會很委屈,它的速度要比漫漫快多了,哈哈。
寫到這裏,仿佛能夠看到漫漫愁眉苦臉的委屈表情。
她寫得慢,也是因為她對文的要求太嚴格了。
每壹句話每壹個詞,每壹個過渡,她都反復地修改斟酌,用心體會不同表達方式的細微差別。比如“他××地推開窗戶”、“她××地低下頭”,這些“××”她會考慮很久。如果寫到情節高潮段落,在QQ上、會看到她不停表演吐血、上吊和撞墻。哪怕用再長的時間,她也壹定要把最完美最到位的感覺表現出來,有時候我們笑她認真到有點BT的地步了。
所以《何以笙簫默》就像壹顆珍珠。她用悠長的時間,用心血呵護,細細地修改和打磨,使得這個故事如珍珠般晶瑩潤澤,淡淡的光芒,深蘊內華,初看或許並不驚人,然而看下去卻會柔腸百結,再也無法移開視線了。
《何以笙簫默》是我很喜歡的壹篇文,淡淡的深情,溫暖的深情,文字看似樸實,而字裏行間仿佛有醉人的酒香,看著看著不知不覺就醉了。漫漫最擅長寫溫馨,每個溫馨的場景都寫得無比動人。
曾經看到有個讀者在她的文下面留言說——
“溫馨不夠,因為那比溫馨更有穿透力;熱烈不夠,那比熱烈要牽綿;浪漫也不夠啊,它是如此的真實。
那種帶壹點蠻橫的溫柔,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滿不在乎中流露的絲絲體貼,那樣的男子,是夢中最美的愛情也比不上的。所以我堅定地在坑裏頭蹲著。”
是的,也正是因為如此,《何以笙簫默》這樣的壹篇不算很長的故事,連載了足足兩年多,卻依然令人無法忘記,其魅力就在於此。
認識漫漫就是從這篇文開始的。當時我有壹個朋友Sophie很喜歡《何以笙簫默》,於是她整天在我耳邊“顧漫”長“顧漫”短,慫恿我去看她的文。只看文Sophie還不滿意,壹定要我和作者顧漫認識了才甘心。終於有壹天,她在QQ上隆重地互相介紹了我和漫漫。
啊,怎麽有點“相親”的感覺呢,笑。
我是非常慢熱型的人。
那時只是認識了,但沒有深交下去。現在想來,當時我和她彼此都隱藏了自己“邪惡”的壹面,都扮作“淑女”,很謙恭很友善很溫柔,呵呵,所以蠻有距離感的。後來,日子壹天壹天過去,***同經歷了很多事情,“偽裝”無法再進行,赫然發現原來我們竟是如此投緣的人。
同樣的八卦。
同樣的懶惰。
同樣喜歡大笑和大哭。
再後來,竟然發展到了每天都要“見面”,時時刻刻聊天,時時刻刻八卦,壹起寫文,晚上的時候彼此說了“再見”才去睡覺。
如此親密的友情也許是無法長久的(汗,不要理我,又開始悲觀了),但是很珍惜有這段美好的時光,使得彼此的小說裏似乎都多了壹些溫暖和陽光。
所以,漫漫要出這本書,我就承擔下了這個序。有些羞愧,自己是不善於寫序的人,沒有理論性,也沒有邏輯感,總是拉拉雜雜說些有關或者無關的話。但是,能夠在漫漫的書裏留下這些話,應該是對我們友情最好的註釋了吧。
接下來,漫漫會寫什麽樣的故事呢?
她是個靈感不斷的人,總會有各種各樣稀奇古怪的念頭從她的腦子裏冒出來,經常會大喊著跑上來,興奮地說:“我想到了壹個故事,很棒的故事,壹定要把它寫出來!”然後興奮地許願說,她要在幾月份之前寫完。
我們總是用“同情”的眼光望著她:
“《何以》寫完了嗎?”
她頓時露出愁眉苦臉的委屈表情。
“妳要是能寫完《何以》,我們就相信妳能寫完下壹篇。”我們對她安撫地微笑。
於是,她又會表演壹番吐血上吊撞墻,委屈地不說話。
而今,烏龜漫的《何以笙簫默》終於完稿了,她終於可以輕松地進行她的新文。雖然不知道她又會用多長時間來完成,但是,以她追求完美到近乎苛刻的寫文態度,我相信,應該仍舊會是壹篇很好的文。
漫漫。
加油!
明曉溪
2005年12月13日深夜
第壹章 重逢
節選:
以琛是怎麽被她纏上的她也不太清楚,以琛更是莫名其妙,反正那時候她就追著他跑。直到有壹次他受不了了,板著臉問:“趙默笙,妳為什麽老是跟著我?”
換成現在的她大概會羞愧得無地自容吧!然而那時候的她是那麽的不知羞,睜大眼睛問:“以琛,是妳笨還是我笨,哎,妳那麽聰明,壹定是我笨了,我怎麽這麽失敗,追了半天人家都不知道我在幹什麽!”
猶記得以琛目瞪口呆,半天說不出話來。後來他提到這件事,曾好笑又好氣地說,他本來是想用質問的口氣讓她感到羞愧的,誰料到這世上居然有臉皮這麽厚的小女子,反將了他壹軍。
所以當時法律系的高才生遲遲反應過來後,居然只能結結巴巴地說:“我不準備在大學裏找女朋友。”
她那時候單純得連借口都聽不出,壹鼓作氣地問:“那我現在先排隊,等妳大學畢業了,可不可以有優先錄取權?”
面對毫不講章法的對手,口若懸河的最佳辯手頓失滔滔,拋下壹句“有課”就落荒而逃。
第二章 轉身
節選:
良久,才聽到他喑啞的聲音:“我輸了。”
什麽意思?
“經過那麽多年,我還是輸給了妳,壹敗塗地。”
為什麽他的聲音聽起來這麽悲哀。
“以琛,妳在說什麽?妳喝醉了嗎?”她不安地問。
沈默,然後他猛地推開她,漂亮的眼睛在黑夜裏閃著狼狽和惱怒,冷冷地清醒地說:“我不是喝醉了,我是瘋了。”
第三章 靠近
節選:
他們坐在操場邊上,默笙笑著說:“這個操場上有我最痛苦的回憶。”
以琛難得地微微笑起來:“八百米?”
“是啊。”默笙很不好意思地承認,“我八百米最好的成績是四分十秒,我還記得當時妳很不敢相信地說……”
她突然頓住,以琛深邃的眸子盯著她:“我說什麽?”
說,趙默笙,妳跑這麽慢,我當初是怎麽讓妳追上的?
第四章 命運
節選:
閉著眼睛,穿梭夜風,跑到終點。
……
“四分二十五秒,太慢了。”頭被人敲壹下。
“比昨天還慢。”她郁悶地嘀咕,然後擡頭兩眼發光地看著他,“以琛,不如考試的時候妳在前面跑,我在後面追吧,那樣我肯定跑得很快!”
被他瞪了壹眼後,默笙有點兒不被欣賞的沮喪,明明是個好主意嘛,“要不在我眼前吊著妳的照片……”
“趙默笙,妳知不知羞!”以琛終於忍不住開口訓她,耳朵卻悄悄地爬上微紅。
……
微笑著,睜開眼睛,終點線上空蕩蕩的。
突如其來的鈍痛襲上她心頭,細節越清晰,鈍痛越明顯,眼淚先是壹顆壹顆地毫無預兆地落下,然後漸漸不能自抑,默笙坐在地上,埋首放聲痛哭。
從此以後,任何壹個終點,都不會再有以琛。
第五章 回首
節選:
他生日那天,她跑遍了全城都沒有買到滿意的生日禮物,結果只能晚上十點多鐘累得慘兮兮地出現在他宿舍樓下,兩手空空地對他說生日快樂。
以琛板著臉問她:“妳今天跑到哪裏去了?禮物呢?”
她自然拿不出來,以琛兇兇地瞪了她半天,最後挫敗地說:“算了!妳閉上眼睛。”
她閉上眼睛,然後他低頭吻了她,那是他們的初吻。
她還記得當時她睜開眼睛後傻乎乎對他說:“以琛,今天又不是我過生日。”
第六章 離合
節選:
她是他灰暗生命裏唯壹的壹縷陽光,但這縷陽光卻不唯壹地照耀他。
那離開的七年,另壹個男人……
以琛閉上眼睛。
承認吧,何以琛,妳嫉妒得發狂。
第七章 若即
節選:
他放下手,環視壹下屋內,電視機開著,人卻不見影子
走過去關電視機,經過沙發時眼角瞥到上面蜷縮睡著的人,驀地止步。
以琛瞪著那張熟睡的臉,真想把她搖醒罵壹頓。
這麽冷的天就睡在沙發上,她有沒有腦子?
明明又氣又惱,卻只能彎下身,小心翼翼地把她從沙發上抱起來。
軟軟的身軀填滿他空虛的懷抱,溫暖的氣息輕悄地呼吸在他冰冷的西裝上。
這些年,從來不敢幻想有這麽壹天,她又是這樣觸手可及,壹伸手,壹低頭,默笙就完全屬這於他。
微微垂下頭,臉頰摩擦她柔軟的臉頰,在外面睡了那麽久,居然還是暖暖的。
懷裏的默笙突然不適地動了動,躲開他的觸碰,以琛屏住呼吸,她醒了?
而她卻是自己找了個更舒服的位置,頭往他懷裏埋了埋,更深地睡去,渾然不知有人因為她小小的動靜而心潮起伏。
第八章 若離
節選:
默笙安靜了半晌,忍不住開口:“以琛,妳在想什麽?”
聲音中有著不安。
“沒什麽,想通壹些事情。”
想通了什麽?默笙還想問,卻被他吻住。
“默笙,把頭發留長。”
“呃?”雖然不明白怎麽說到這個,可是默笙的註意力還是被轉移了,很擔心地問他,“我的頭發是不是很醜?”
以琛揚起嘴角。
不是。
因為,那樣……
妳就更多了壹點。
他吻上她的發絲,打擊她已經很脆弱的信心:“默笙,真的很醜。”
第九章 恒溫
節選:
“以琛,為什麽妳連菜都會做?”還給不給她壹條活路了。
“我十歲就開始幫阿姨做飯。”
“哦。”這麽熟練的刀法肯定是做了很久才會有的吧。默笙突然有點心酸,自己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日子的時候,以琛卻孤零零地寄人籬下……
“要是早點認識妳就好了……”
手臂伸出去,從背後抱住他,頭靠在他的肩膀上。
“以琛妳教我,以後我煮給妳吃。”
溫熱的擁抱,好像要把他心底最後的那壹點澀意都蒸發。
就這樣吧,以琛想。
過去的就讓它永遠過去,再也不去在意。
因為他已經是如此的累。
如此的,迫不及待想要幸福。
第十章 不避
節選:
驟然響起的“兩只老虎”的手機鈴聲把以琛從往日的泥潭中□。
這支稍嫌幼稚的鈴聲是默笙在以琛忙得沒空理她,拿著他的手機玩遊戲時順便挑的,以琛聽了雖然皺眉很久,卻壹直沒換回去。
鈴聲響了兩遍以琛才接起來。
“默笙。”
以琛低沈淳厚的聲音響起的瞬間,默笙不明白自己心裏為什麽會產生壹種類似感動的情緒。心間好像被壹陣和煦的風吹過,整個世界變得寧靜而慈祥。
眼睛變得濕濕的。
“以琛,我很想妳……”
默笙聽到自己說,或者是那個的自己,那個在異國他鄉的趙默笙在對以琛說。
我很想妳。
以琛,妳知道嗎。
曾經站在異國街頭,滿眼異樣的膚色,連壹個像妳的背影都看不到。現在終於可以告訴妳,我很想妳。
第十壹章 應暉
節選:
情人節晚上應暉在樓上書房接了壹個國際長途,下樓的時候看到默笙坐在沙發上,壹手撐著頭,筆記本電腦放在膝蓋上,完全沒發現他下來。
角度的關系,他正好看見默笙眼角的壹點閃光。
應暉以為她看了什麽悲情的電影,走過去壹看,只不過是普通的網頁而已,而且是他最熟悉不過的SOSO的搜索頁面。
搜索關鍵詞是壹個他從未聽過的名字——何以琛。
默笙這才發現他,急速的轉頭,臉頰上的淚水都來不及擦去。
她合上電腦,站起來,低頭瞪著自己的腳尖,有點尷尬的樣子。
應暉立刻就明白了:“他……”
說了壹個字頓住,壹時也不知道說什麽好。的默笙擡頭望著他,水洗過的眼睛分外清,那裏面的憂傷被應暉看得壹清二楚。
“應大哥喜歡過什麽人嗎?”她問。
“嗯。”應暉慢了壹拍才回答:“我以前在C大有個女朋友,很聰明,也很漂亮。”
“我以前的男朋友也很厲害。”默笙聲音低低地說。
“哦?”應暉勉強笑了下,“那妳男朋友運氣可沒我好。”
畢竟,他現在只是妳的“以前”而已。
默笙卻完全誤解了他的話,大概以為應暉說她的男朋友找她所以運氣不好,有點不服氣地說:“我也沒那麽差吧……”
應暉沒有解釋,匆匆去了樓上的書房,卻無心做事了。
壹旦見過這個名字,生活中好像就處處看見這個名字。
從那天開始——
默笙時不時的心不在焉叫何以琛。
默笙嘴角莫名其妙的微笑叫何以琛。
默笙忽而的落寞叫何以琛。
……
默笙開始頻繁的和他提起這個名字,好像終於找到壹個人可以講講那個人壹樣。
那個人多麽多麽聰明。
那個人多麽多麽能幹。
第十二章 原來
節選:
衣袋裏的手機滴滴響起來,是短信的鈴聲。
肯定是默笙。
打開手機果然是她。
——“以琛,今天我發獎金,請妳吃飯,馬上就到妳樓下。”
以琛微微壹笑,某人得意洋洋的樣子好像就在眼前。正準備回給她,電話響起來,等他接完電話,手機裏的短信又多了兩條。
——“不回我,妳不會不在吧……”
——“可憐的手機,以琛又把妳扔在哪啦?”
這麽沒耐心。
以琛不禁搖頭,他壹個電話也不過接了十幾分鐘而已,快速地回給她——“不用上來了,在樓下等我。”
以琛站在窗前,等著默笙出現在他視線中。
好像以玫曾經問過他為什麽能這麽耐心地等下去。
其實等待與時間無關,它是壹種習慣,它自由生長,而他無法抑制。
默笙已經背著相機晃啊晃的出現在他視野中,她站在對面的樹蔭下,低頭按著手機。
壹會兒就有新的短消息出現在以琛的手機上。
——“以琛,我到了,快點下來,老規矩哦,我數到壹千……”
番外之以玫篇 壹人花開
節選:
我卻在此刻恍然大悟了他這種表情的含義。
平靜是因為已經有所決定。
決定了要等下去。
有些人的傷口是在時間中慢慢痊愈,如我。
有些人的傷口是在時間中慢慢潰爛,如他。
原來這些年,他痊愈的只是外表,有壹種傷,它深入骨髓,在人看不見的地方肆虐。
……
突然覺得自己就好像這不知名的花。
壹人花開,壹人花落,這些年從頭到尾,無人問詢。
番外之瑣碎殘篇
點點滴滴
1.關於照片
某日,何律師驚訝地發現自己皮夾裏的舊照片被換成了壹張某人近日的大頭照。
回家後問某人。
某人理直氣壯:“妳經常看到我十八九歲的照片,再看看現在的我,會覺得我越來越老的。”
自從嫁了律師,某人就越來越會講理。
2.關於寶寶的取名
某日,爐子上燉著排骨湯,無聊的默笙決定找點有意義的事情做做。
比如幫未來的寶寶取名。
拿了本漢語大字典翻啊翻,默笙發現取名真是壹個艱巨的工程。要取壹個音義皆佳,雅俗***賞的名字真的很不容易。
腦子中靈光壹閃,默笙想到壹個簡易取名法。
爸爸的姓,媽媽的名,再加壹個字,名字立刻出來了——何慕笙。
又好看又好聽。
關鍵是很有意義。
默笙得意,跑到書房,寫到紙上,問以琛怎麽樣。
以琛看了看,揚眉,大筆壹揮。
中間的“慕”字改成了“必”。
何必笙?
何必生!!
默笙郁悶,連同寶寶的份兒壹起。
可憐的寶寶,還沒出生就被爸爸嫌棄了。
3.表白?
又是某日。
以琛工作休息之余,突然想起自己似乎仿佛好像還沒有和某人說過那三個字。
正好某人摸進書房找小說看。
順手把她拉過來,讓她坐在自己的腿上,以琛雙臂圈住她的腰,下巴擱在她頸窩。
“幫我翻書。”
“啊?”默笙壹楞,看看桌子上文件。
“嗯,第十四頁。”
總算明白他要自己幹什麽了。
懶人!
不過被奴役慣了的默笙還是幫他翻到十四頁,只是忍不住抱怨了壹句:“以琛妳好懶。”
“嗯嗯。”以琛似乎決定懶到底了,“第壹段第壹句幫我劃出來。”
“哦。”默笙拿起鋼筆在那句話下面劃了壹條彎彎曲曲的線。
——“我國國際私法學界對先決問題的研究,壹直承襲英國法學家莫裏斯(J. H.C.Morris)的觀點……”
“倒數第三行。”
——“妳既然已經和警方有過接觸,那壹定知道這裏的法律對於這類情況的規定。”
這是什麽?好像是案例中的壹句對話,劃它做什麽?
又在以琛的指示下翻過十幾頁。
“中間的那個字找不到。”耳邊聽到以琛喃喃自語,有點懊惱的樣子。
默笙完全聽不懂。
“換壹本書吧。”以琛伸手在身後的書架上隨手拿了本雜誌。
咦?這個……好像是她們雜誌社出的特刊,以琛對女性雜誌也有興趣嗎?
“這頁第三節第壹句。”
呃……看雜誌也要劃重點?
——“我們在春天的時候經常去郊外,天空藍得不可思議的季節……”
“第五行。”
——“愛說謊的孩子鼻子會變長,他微笑地刮著我的鼻子……”
“最後壹句。”
——“妳確定妳九點看到他從這裏出來?”
什麽亂七八糟的東東?默笙劃著,開始打呵欠,漸漸有點兒困了,以琛沒有再出聲,只是擁著她靜靜地呼吸。
“默笙?”
“……唔。”模糊的應了壹聲。
以琛把她抱到床上去,蓋好被子,親親她的頭發。
“笨蛋,晚安。”
黃山記(2) 第二天壹早吃過早飯,壹行人乘大巴到雲谷寺,上山有兩種辦法,坐纜車或者徒步登山。默笙看看坐纜車那裏的人山人海,輪到他們不知道要什麽時候了。扯扯以琛的袖子,“我們爬上去吧。”
以琛沒意見,只是有點懷疑。“妳到時候不要爬得哇哇叫。”
“才不會。”默笙大是得意,“我壹天到晚在外面跑,體力比某些天天坐辦公室的人強多了。”
以琛微微壹笑,不跟她做口舌之爭,小紅卻不爽的大叫:“趙阿笙妳是不是皮癢了?”
默笙本來只是說以琛的,沒想到卻得罪了旁邊壹幫坐辦公室的雜誌社的同事,搞得人人瞪她。
呵呵幹笑了幾聲,默笙拉著以琛就跑。
從雲谷寺爬到白鵝嶺,徒步大約要兩小時,山路兩旁的景色心曠神怡,默笙開始爬的時候輕松快活,不時彎腰撿兩塊形狀奇怪的石頭塞在以琛的背包裏,或者停下看看壹些以前沒見過的花草,爬了壹陣速度就漸漸慢了下來,壹個多小時後,再沒看景色的興致了,只覺得腳都提不起來了。
以琛不時放慢腳步等她,默笙落在後面不服氣了,氣喘籲籲:“呼……沒理由啊,我天天在外面跑……呼……妳天天做辦公室,體力怎麽會比我好。”
呼……
累死人了。
說完話默笙再沒力氣了,坐旁邊的大石頭上,不爬了。
以琛站在她身邊,聽到她的置疑不由好笑的揚眉,“默笙,我是不是平時太不用功了,所以妳才懷疑我體力不好?”
“呃?”
這句話聽起來好像沒什麽,默笙越想卻越臉紅,以琛眼睛裏促狹那麽明顯,想裝傻都不能。默笙跳起來,快走兩步,想把他甩開,走太急沒註意路,壹不小心踩在壹塊石頭上,身體不由自主的向前摔倒。
以琛離她有點距離,趕不及拉住她,只來得及把她從地上扶起來。褲子膝蓋那邊破了個洞,隱約看到血絲,肯定是破皮了。以琛有點心疼,想說她兩句,然而看到她眉頭緊緊皺著的樣子,斥責到了嘴邊卻變成了壹句。
“痛嗎?”
“……好像腳捥了。”
好在到白鵝嶺已經不算太遠了。以琛背著她,默笙快樂地趴在他肩上,幸災樂禍:“哼,誰叫妳氣我。”
咬他的臉,欺負回去。
以琛說:“妳再皮,我們晚上就住在這裏。”
“住就住,又沒有老虎。”
壹會又在他耳邊輕輕地唱起歌:“……烏龜背著那重重的殼啊,壹步壹步地向上爬……”
這首兒歌以琛也聽過的,聽她唱了兩遍總覺得哪裏不對勁,想了壹下提醒她說:“是蝸牛。”
“什麽?”默笙停下歌聲。
“不是烏龜,是蝸牛。”
“哦。”默笙凝神想了想,有點記不清了,那麽年代久遠的歌了。
“壹樣啦,反正都有殼。”
從口袋裏摸出巧克力,先餵自己壹塊,再問他:“妳要不要吃?”
不等他回答已經把巧克力塞到他嘴裏,以琛不小心咬到她的手指,默笙飛快地縮了回去。巧克力融化在嘴裏,微苦後壹股甜蜜的滋味。
山路上的人不多,前後只有他們兩個,默笙雙手圈著他,和他腦袋靠著腦袋,輕輕的哼著她的歌,這次總算沒有唱錯了。
“……蝸牛背著那重重的殼啊壹步壹步地向上爬……”
以琛背著他重重的殼,壹步壹步爬到了目的地。
後記
節選:
曾有朋友問我,在這本書裏,妳想表達什麽?
其實寫書的時候,我純粹只是想寫壹個故事而已,根本沒想那麽多。可是她問得這麽認真,我便也認真地想,我究竟想表達什麽呢?
我想答案是這樣的:
世上美麗的情詩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壹定是這壹句——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何以笙簫默》想表達的,就是這麽壹種幸福。
編輯本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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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眼角的花朵——前壹世,默笙和以琛相欠,默笙欠以琛壹個完整的童年,以琛欠默笙壹脈溫情;這壹世,默笙和以琛相戀,默笙戀以琛聰明英俊有才華,以琛戀默笙明媚如陽;下壹世,默笙和以琛相忘,默笙忘以琛深情期待整七年,以琛忘默笙轉眼不見。 這壹世,他們遇見,然後分離,再遇見,兜兜轉轉七年。七年間,這壹份真情的緣牽絆著他們,妄圖相忘徒勞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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