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憑,按照它在《漢語詞典》中的定義,“現在指的是教育程度的書面證明,包括畢業證書和各種教育程度的學位證書”。也就是說,文憑不僅包括各種學歷層次的文憑和學位證書,還包括各種學歷層次的畢業證書。
國家《專業技術資格管理辦法》規定,“全日制本科、專科畢業生申請專業技術資格時,其學歷可按國民教育程度較低的畢業生對待,即本科畢業生視同專科畢業生,專科畢業生視同中專畢業生。已接受研究生教育但未取得學歷和碩士、博士學位的畢業生,按之前取得的最高國家教育學歷對待。”在研究生招生辦法中,也明確指出“本科畢業生具有報考研究生的資格,也可在學院起點報考本科第二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