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的繁體字兩種寫法:“為”和“為”。
為,漢語壹級字,讀作wéi或者wèi,最早見於圖形文字,其本義實為役象以助勞,引申為做、幹,又引申指種植、建造、制作、充當、掌管、當作等,又虛化為介詞,引出動作行為的主動者,表被動,相當於被、比。
為的構形,原是以手控象。但是古代有些學者認為,“象”是“母猴”,“手”是“猴爪”,如《說文》:“母猴也”,這不可信。“母猴”本身是不可能產生“為”字的種種虛實詞義的。
為的小篆承襲的是春秋、戰國秦文字的寫法,較之戰國時代的六國古文變化還算小的。六國“為”字常常簡化得只剩壹只手和壹顆不像象頭的象頭,無從見其本義。故不足為訓。
康熙字典:古文:?、?。《唐韻》:薳支切,《集韻》:於媯切,並音溈。《說文》:母猴也。其為禽好爪。爪母猴象也。下腹為母猴形。王育曰:爪象形也。又《爾雅?釋言》:作,造,為也。《書?益稷》:予欲宣力四方汝為。《洪範》:有猷有為有守。
字源演變:
為,會意字。早期的圖形文字“為”,像壹只形狀畢肖、軀體備全的“象”正馴順地站在地上,象頭之上有壹只控象的“手”,表示牽象去幹活,役象以代勞。因為是“幹活”,所以“為”字本來便是“做”“幹”的意思。
甲骨文裏,平站地上的象已經變為豎象,像壹只手牽著壹頭象,會勞作之意。發展到金文,整個字已訛變到漸失原形。“手”已變成“爪”,整個字的形體訛變更大。隸變以後,看不出半點“以手牽象”的形跡。楷書“為”字,是繼承漢隸,把“爪”簡化為點(丶)演變過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