寸的拼音:cùn,組詞:尺寸,部首:寸字旁。
寸(是漢語通用規範壹級漢字(常用字),此字始見於戰國文字。古文字的寸是由代表手的“又”和指事符號“壹”兩個部分組成,本義指從掌至手腕壹寸長的部位,即“寸口”,引申指以寸口為度的長度單位。因為寸是量度較小的單位,故又用來形容極小或極短。
“寸”的本義是計量長度的單位。按照古人的計算,十分為壹寸。“寸”在古代漢語中以作為度量單位而存在,例如《公羊傳·僖公三十壹年》中所記載的:“觸石而出,膚寸而合。”其中的“寸”即長度單位,壹個指頭的寬度,也就是中醫把脈的寸口大小。
此處的“膚”也指長度單位,壹膚等於四寸。古代的度量單位除了寸之外,還有尺、丈等,在這些單位中“寸”是較小的單位,因此常常被用來表示“很短、很小”的概念,例如人們常常用來形容時間的壹句話“壹寸光陰壹寸金”。
康熙字典
寅集上寸字部寸;康熙筆畫:3;部外筆畫:0。
《唐韻》《集韻》倉困切。《韻會》《正韻》村困切,並村去聲。《說文》:十分也,人手卻壹寸,動屙謂之寸口。從又從壹。徐曰:壹者,記手腕下壹寸。此指事也。《家語》:布指知寸。《前漢·律歷誌》: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壹黍為分,十分為寸,十寸為壹尺。又寸者,忖也,有法度可忖也。凡法度字皆從寸。
又姓。《正字通》:明嘉靖中梓潼令寸居敬。
又葉徒玩切,音叚。庾信《喜晴應詔》詩:伏泉遠習坎,陰風已回巽。桐枝長舊圍,蒲節抽新寸。葉上建、傳、堰、獻。楊慎曰:巽音蒜,寸音斷,或曰:建、傳、堰、獻在今霰韻,古音霰、翰、諫三韻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