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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情須遠”與“用意愈深”

長憶西湖。盡日憑闌樓上望。三三兩兩釣魚舟。島嶼正清秋。笛聲依約蘆花裏。白鳥成行忽驚起。別來閑整釣魚竿。思入水雲寒。(《酒泉子》之四)釋文瑩《湘山野錄》卷下載:“閬有清才,嘗作《憶余杭》壹闋曰:(略)錢希白(易)愛之,自寫於玉堂後壁。”這段記載生出三個問題,第壹個問題是詞調名;這裏明確說潘閬作《憶余杭》,不曰“酒泉子”。由此,明人楊慎《詞品》卷三“潘逍遙”壹則便說此詞是“憶西湖虞美人”,即以“憶西湖”為詞題,以“虞美人”為詞調名。而清初人沈雄《古今詞話》“詞辨”卷上“憶余杭”壹則又說“非‘虞美人’,亦非‘酒泉子’,乃自制‘憶余杭’也”。楊慎所謂的“虞美人”,似是無據(唐圭璋《詞話叢編》校雲:“案此乃酒泉子,楊慎誤此為虞美人。”或者曾以虞美人詞調歌之,筆者尚未見有相關記載,待查)。但沈雄提出“自制‘憶余杭’”說,他的依據在詞作的異文,也就是第二個問題。

這裏所錄的詞作本文,是依據晚清王鵬運輯《四印齋匯刻宋元三十壹家詞》本《逍遙詞》。這個本子是依據“明鈔宋刊本”刻印的——書後附有“崇寧五年(1106)黃靜記”“紹定元年(1232)陸子遹刊跋”。全書僅錄《酒泉子》詞十首並“致茂秀書劄”壹通,而書劄之中又明確提及茂秀“所要《酒泉子》十壹首並寫封在宅內也者”,算得上堅實證據。只是當年沈雄不曾得見這個本子,他所依據的是清初朱彜尊等所編撰的《詞綜》。但《詞綜》征引了陸子遹對潘閬詞的評語,而此評語正在陸子遹的刊跋之中;也就是說,《詞綜》所據也應該可以推原至“宋刊本”。但以它與現存“明鈔宋刊本”的次序與文字間差異來看,應該屬於另壹鈔本。因此,“《湘山野錄》本”“明鈔宋刊本”“《詞品》本”“《詞綜》本”四者之間文字的不能壹致,雖然已經不構成懷疑詞調名的證據,但確有不容忽視之處。

這首詞下片的“白鳥成行忽驚起”,“成行”,《湘山野錄》本作“幾行”;“驚起”,《詞品》本作“飛起”;“閑整釣魚竿”,《湘山野錄》本作“閑想整漁竿”,《詞品》本、《詞綜》本並作“閑想整綸竿”。“想”與“整”“釣”與“綸”,皆形近易混。此外,《詞品》本、《詞綜》本首句皆作“長憶西湖湖水上”,即衍出三字,這也成為了沈雄下定“自制‘憶余杭’”斷語的依據(《詞話叢編》本《古今詞話》校雲:“按今逍遙詞有十首,皆酒泉子,起句亦皆四字。”這裏所謂的“逍遙詞”,即四印齋本)。

五代後蜀趙崇祚輯《花間集》中已有“酒泉子”,溫庭筠、韋莊、牛希濟詞皆作四(平韻)、七(仄韻)、三三(仄韻)、三(押首句平韻);七(換另壹仄韻)、五(仄韻)、三三(仄韻)、三(押首句平韻)句式。這如果設定為“定格”,則在顧夐詞中,或者上片第二句、下片第二句皆作六字句;或者上片第三句、下片第三句皆作七字句;或者上片第二句作六字句,下片第二句作五字句。是在同壹位置上,或五字句、六字句、七字句皆可;或三三句式與七字句可以任意選擇。作為歌詞的文辭間有壹二字出入,為填詞中常見;至少以上幾首《酒泉子》押韻的位置還是壹致的,而潘閬此作,不僅句式有差別,連押韻的方式也不同——這在《花間集》中也已經出現,如張泌的“紫陌青門”壹首以及李珣的“秋雨連綿”“秋月嬋娟”二首,也各有不同。

以前揚州師院的夏雲璧先生認為《酒泉子》所填文辭格式,可以歸總為六類,但俱在壹個詞調之下。至如潘閬《酒泉子》,夏雲璧認為近似《尊前集》中的司空圖“買得杏花”壹首(《關於〈酒泉子〉壹調的種種》)。但司空圖與潘閬詞在字數上有增減尚可不計,在押韻上也有不同;如換頭處,潘閬用仄韻,而司空圖用平韻,這與李珣是壹致的。《酒泉子》在押韻上的多種格式,包括韻的有無以及平仄無壹定,說明早期歌詞填寫中,文辭的字數與韻腳,都是相當自由的。這也就難怪後來人對同壹調名而人各壹體的唐宋詞創作而批評道:“當時何不另創壹名耶?”(清鄒祗謨《遠誌齋詞衷》“詞中同調異體”條)雖然這種質疑因為忽略了它背後的樂曲因素並沒有什麽道理,但正是沈雄不能認潘閬之作為“酒泉子”的重要原因。

第三個問題是關於這首詞的流傳。與《湘山野錄》記載是錢易書於玉堂後壁不同,楊湜的《古今詞話》說是“石曼卿(延年)見此詞,使畫工繪之,作小景圖”(趙萬裏《校輯宋金元明人詞》下冊。又,趙輯本原作“楊偍〔杜兮切〕字景倩”,《詞話叢編》據《苕溪漁隱叢話》並《說郛》,改作“楊湜字曼倩”,未知孰是)。楊慎《詞品》說是“東坡公愛之,書於玉堂屏風”。楊湜所雲恐是另壹事,而釋文瑩與楊慎所記當是壹事,但錢易與蘇軾在“玉堂”也就是任職“翰林學士”的時間又相去太遠——錢易為翰林學士在仁宗朝初期,蘇軾則在哲宗元祐中,相去有半個世紀之久。

《酒泉子》十首詞中提供的信息證明,它們應該是潘閬客居京師而作。試著舉出幾處明顯的證據來:其壹雲“別來隋柳幾經秋”的“隋柳”,參證周邦彥之名作《蘭陵王》詠柳“隋堤上、拂水飄綿送行色”,知為京城之標誌;其三“東望眼將穿”的“東望”,蓋自南唐、吳越之故地而赴汴京,宋人謂之“西入”;而潘閬此際必在京師,故雲杭州為“東望”。其五“別來塵土汙人衣”,化用陸機詩“京洛多風塵,素衣化為緇”,亦為客居京城之代語。又其六“別來幾向畫闌看。終是欠峰巒”,觀此則自是將處在江南丘陵地帶之杭州與位處平原之汴京作壹對比,故有“欠峰巒”之語。同樣是從江南來到汴京且年歲還要早於潘閬的南唐名臣徐鉉也有類似的感觸——“登樓無遠山”(《和陳處士在雍丘見寄》)。

潘閬在京師的時間,現在有史可查的,是宋太宗至道元年(995)也就是他去世前兩年的四月丙申,“賜布衣潘閬進士及第。未幾,追還詔書,以閬所為狂妄故也”(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三十七)。這本是極為蹊蹺的事,即緣何“賜進士及第”呢?而閬之“狂妄”者,難道只是如沈括《夢溪筆談》所說是行為上的“狂放不羈”(胡道靜《夢溪筆談校證》卷二十五)?顯然這都是另有隱情的。潘閬的進士及第,是他依附內廷宦官王繼恩之故;且更由王繼恩而主動參與到“立儲”這樣的牽涉國之根本的事件中去(《續資治通鑒長編》卷四十壹)。在太宗朝,潘閬曾因此事而遭到黜落,至真宗即位後,更直接導致了牢獄之災。雖然不久釋放,但從此便也無機會踏足京城。除此之外,就是通過王禹偁的《小畜集》與《外集》與潘閬有關的詩文,可以知道潘閬在此前的宋太宗端拱、淳化年間(988—994),也有在京師居住賣藥的經歷(關於潘閬的生平,可以參看王兆鵬等的《潘閬考》)。

王禹偁對潘閬“處士”兼“詩人”身份,有著著意的強調。王禹偁《小畜外集》卷壹《潘閬詠潮圖贊並序》中說他“總角之歲,天與詩性”;“弱冠之年,世有詩名”;並引當時的翰林學士宋白贈潘閬詩雲:“宋朝歸聖主,潘閬是詩人。”下面更引了潘閬的數首詩以為證明,其中可以考見潘閬事跡的,是《哭高舍人(楊)〔錫〕詩》:“生前是客曾投卷,死後何人與撰杯。”高錫,《宋史》卷二百六十九有傳,載他在太祖建隆三年(962)秋“拜左拾遺、知制誥,加屯田員外郎”。宋代的知制誥乃有中書舍人之責,故而又稱為“舍人”。後來,高錫為其弟高銑參加科舉而請托開封府推官石熙載遭到拒絕,反而在宋太祖面前中傷石熙載,被當時還是開封府尹的趙光義(宋太宗)揭穿,又加上他有出使青州而私受賄賂的事為人告發,因此在乾德二年(964)五月下禦史府按劾,結果屬實,被“責授萊州司馬”(《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五七);後來高錫雖然被赦免,但始終不能重返廟堂得重用,直到太宗太平興國八年(983)死去,而潘閬的《哭高舍人錫詩》,即這壹年所寫。

在引述了潘閬的幾首詩後,王禹偁在《潘閬詠潮圖贊並序》接著說潘閬“趣尚自遠,交遊不群”,還說他“脫屣場屋,棲心雲泉,有終焉之計”,緊接著落到這篇文章的主題,說他“言念吳越,跨江而來,錢塘、會稽,賣藥自給,因賦《錢塘觀潮》之什,稱為冠絕”。這是王禹偁在宋太宗雍熙三年或四年(986或987)長洲(今江蘇省蘇州市)知縣任內所寫的文字(依據徐規《王禹偁事跡著作編年》);既然文中已經提到潘閬到錢塘會稽來,則他實際的來到,自應不會晚於王禹偁任職長洲的時間(984—987)了。王禹偁文中又提到了潘閬太平興國八年(983)哀悼高錫的詩,那麽潘閬“跨江而來”的時間,也應該參照這個時間點,即在太宗太平興國中(979年左右)來到了錢塘會稽壹帶,並有《錢塘觀潮》詩作的流傳(王兆鵬等《潘閬考》認為就是《酒泉子》中的“長憶觀潮”壹首,恐非是)。

《酒泉子》詞中有“別來已是二十年”(其三);“別來已白數莖頭”(其九)。潘閬的《尊前勉兄長》詩也說:“壹家久寄浙江濱,倏忽如今二十春。須信百年都似夢,莫嗟萬事不如人。尊中有酒何妨醉,篋裏無金未是貧。但看故鄉榮達者,算來多葬北邙塵。”這詩詞中的“二十年”,雖然所處的地方不同:詞中是身在京師而說離開錢塘已經二十年了,而詩中是身在錢塘說自己的家眷寄居在這裏已經二十年了。其實,可以說是壹回事。如何這樣講呢?上文引了王禹偁說潘閬是“賣藥自給”,他的行蹤本也是無定的,而他的家人則始終是停留在錢塘的。如果我們推測潘閬在太平興國年間移居到了錢塘,那麽二十年後也就是宋真宗即位不久的鹹平年間(公元1000年左右),這正是潘閬積極參予宮廷政治鬥爭而被降罪甚至追捕的時間段。

懷念杭州的《酒泉子》詞也便當是作於鹹平年間,這是潘閬人生中最後壹度客居京師之時。其實,潘閬以“處士”身份參與到宮廷政治鬥爭,並不是偶然的。據釋文瑩《湘山野錄》載:“盧相多遜欲立秦邸(按,即太宗弟秦王趙廷美),潘預其謀。”“盧多遜立儲案”發生時間正在此時。不過,此或為釋文瑩混“王繼恩立儲案”與“盧多遜立儲案”為壹,即潘閬有史可查的是參與前者。這在宋代已經被明確地指出,如李燾便說:“《湘山野錄》及《(夢溪)筆談》載閬與盧多遜同謀立秦王,蓋誤以繼恩為多遜,楚王為秦王,傳聞不審也。”只是,潘閬與太宗朝初年的宰相盧多遜,恐非完全沒有瓜葛。《酒泉子》詞其八雲:“別來有負謁靈祠。”此詞為回憶杭州伍子胥祠堂作。所謂“吳相”者,疑代指盧多遜。詞又雲“千古恨猶高”,又雲“遙奠酒盈卮”,亦非限於古典。《酒泉子》其余各篇,因缺乏上述十分明顯政治寓意之表征,為避穿鑿,若其四“別來閑整釣魚竿”或以嚴子陵自詡而為帝王之友,其九“日月宮中誰得到”或以道家仙宮以譬帝王居所之類,無須壹壹為之坐實。換言之,縱然潘閬不曾直接參與盧多遜立儲秦王案,但記錄者釋文瑩本人既結交名公,其所錄潘閬事,非全無根據;即潘閬或與盧多遜有壹定關系,雖不必壹定也參與立儲大事中。因此,以這樣的視角來通觀十篇《酒泉子》,則潘閬所寫絕非壹般意義上之風物,則不必更有疑問。

從宋人開始,就認定潘閬詩詞不過是“放懷湖山,隨意吟詠”(《逍遙詞》黃靜記),現在來看,這或許是不免為潘閬“放情須遠”的表象所瞞過,而忽略了他的“用意愈深”(《與茂秀書》)之處。壹組回憶杭州風光的小詞,是否壹定要有政治上的寄寓,這個問題不好給出確定的答案。作品本文內外的考證——指歷史的考實,它是從詩歌用辭的多義性以及它可能兼具的實指、虛指、代指等涵義出發,尋求與詩歌相關的歷史發生的時間、地理與人事的相互合榫,因此,也只能隱約地見出歷史來。這只能視為詩歌讀解的壹種方案,可以選擇,也可以舍棄。之所以無從舍棄,並未全是因為不能擺脫歷史,而是詩歌中本有著特殊性質的歷史。

(作者單位:上海師範大學人文學院)新書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