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錯字 書寫中筆畫多或少,如“汙染”的“染”經常有人在“九”中加上壹點,“茂盛”的“茂”下面多加壹點。
三是不規範的簡化字如寫二簡字(第二次簡化字簡稱“二簡字”,1986年國務院批準廢止第二次簡化字方案),將“玻璃”的“璃”字右邊寫成“力”,將“酒水”中的“酒”右邊寫成“九”,將“算術”的“算”寫成“ ”,將“太原”的“原”寫成“元”。
四是濫用繁體字已經簡化了的字仍然寫成繁體字,這是用字不規範的表現,應該屬於錯別字的範疇。如常用的繁體字“觀點”、“表現”、“論壇”。
五是濫用諧音如今許多廣告詞中的濫用諧音最多。如賣沙發的寫成“坐想(享)其成”,賣飲料的寫成“飲(引)以為榮”,賣蚊香的寫成“默默無蚊(聞)”,賣衣服的寫成“換(煥)然壹新”等,這種諧音的濫用誤導了學生對正確漢字的認識和使用。《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和國能用語言文字法〉辦法》第十五條規定:“使用成語、詞語不得濫用諧音字。”雖然《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中對此條沒有特別的規定,但建議學生在作文中盡量不要使用成語諧音。
六是書寫不規範漢字書寫筆畫要規範,不規範的書寫會造成對字的理解有偏差。如“本”指草木的根或莖幹,泛指事物的根本或者根源,與“末”相反,有的人寫成“大十”上下結構,就失去了字本來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