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英語新造字和句子的網上字典Word Spy,“快閃黨”(flash mob)是group of people who gather in a usually predetermined location, perform some brief action, and then quickly disperse,意指壹群人在預先約定的地點集合,進行簡短活動後迅速解散。flash mob來自兩個相關用語。壹個是flash crowd,意指壹班人突然同時進入壹個網站,通常是響應壹些活動或宣布;另壹個是smart mob,意指壹班意見相同的人在無領袖下利用先進科技,例如手機、email和網站組織發起集會。
flash mob壹詞最先在今年6月16日cheesebikini網站壹篇題為“Flash Mobs Take Manhattan”的文中出現。“快閃黨”活動策劃人大多數匿名,各地不同。開先河的是美國紐約文化工作者比爾,但他不承認是領袖,也不認為“快閃黨”可席卷全球,因為整個意念由嬉戲開始,有的是純為搞笑,有的被視為社會或政治活動。他形容參加者都是“莫名其妙的壹夥”。
霍華德·萊茵戈德(Howard Rheingold),堪稱暴民運動的旗手,正是他在理論上前瞻性的推動,使得“快閃暴走族”這壹運動成為席卷全球的風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