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為累計認識常用漢字3500個左右。第三學段(5—6年級)要求有較強的獨立識字能力,累計認識常用漢字3000個左右,其中2500個左右會寫。硬筆書寫楷書,行款整齊,力求美觀,有壹定的速度。能用毛筆書寫楷書,在書寫中體會漢字的優美。第四學段(7—9年級)要求能熟練地使用字典、詞典獨立識字,會用多種檢字方法。累計認識常用漢字3500個左右。在使用硬筆熟練地書寫正楷字的基礎上,學寫規範、通行的行楷字,提高書寫的速度。臨摹名家書法,體會書法的審美價值。寫字姿勢正確,有良好的書寫習慣。義務教育語文課程的相關要求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