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成語大全網 - 新華字典 - 祥文言文

祥文言文

1. 象的文言文翻譯

象“這種問題不要發上來,太抽”象“看不懂。現CTRL+V如下:

康熙字典

酉集中豕字部象 ·康熙筆畫:12 ·部外筆畫:5〔古文〕《唐韻》徐兩切《集韻》《韻會》《正韻》似兩切,詳上聲。《說文》長鼻牙,南越大獸,三年壹乳,象耳牙四足之形。《爾雅·釋地》南方之美者,有梁山之犀象焉。《疏》犀、象二獸,皮角牙骨,材之美者也。《詩·魯頌》元龜象齒。《左傳·襄二十四年》象有齒以焚其身,賄也。《禮·玉藻》笏,諸侯以象,士竹本象可也。 又《王安石·字說》象牙感雷而文生,天象感氣而文生,故天象亦用此字。《易·系辭》在天成象。《疏》謂懸象日月星辰也。《禮·樂記·註》象,光耀也。 又《韓非子·解老篇》人希見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按其圖以想其生也,故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謂之象也。《易·系辭》象也者,像此者也。《疏》言象此物之形狀也。《左傳·桓六年》申繻曰:名有五,以類命為象。《註》若孔子首象尼丘。《周禮·春官·大蔔》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二曰象。《註》謂災變雲物如眾赤鳥之屬,有所象似。《前漢·王莽傳》白煒象平。《註》象,形也。萬物無不成形於西方。 又法也。《書·舜典》象以典。《傳》法用常,用不越法。《儀禮·士冠禮》繼世以立諸侯,象賢也。《註》象,法也。 又象魏,門闕也。壹曰書名。《周禮·天官·大宰》正月之吉,縣治象之法於象魏。《疏》周公謂之象魏,雉門之外,兩觀闕高魏魏然也。《左傳·哀三年》命藏象魏。《疏》由其縣於象魏,故謂其書為象魏。 又象尊,酒器。《左傳·定十年》犧、象不出門。《疏》象尊以象鳳凰。或曰以象骨飾尊。《三禮圖》雲:當尊腹上畫象之形。《禮·明堂位》犧象,周尊也。 又通言之官。《禮·王制》南方曰象。《註》劉氏曰:象,像也。如以意仿象,其似而通之,周官象胥是也。 又舞名。《詩·周頌序》維淸奏象舞也。《正義》文王時有擊刺之法,武王作樂,象而為舞,號其樂曰象舞。《禮·內則》成童舞象。《史記·樂書》文王之舞,舞之以未成人之童,故謂之象舞。 又象人,若今戲蝦魚、獅子者也。《前漢·禮樂誌》郊祭,常從象人四人。 又罔象,水怪名。《史記·孔子世家》水之怪龍、罔象。《註》罔象食人,壹名沐腫。 又藥名。《本草綱目》盧會,壹名象膽,以其味苦如膽也。 又象敎。卽佛敎也。《王中·頭陀寺》正法旣沒,象敎陵侇。《註》謂為形象以敎人也。 又郡名,州名,山名。《史記·秦始皇紀》三十三年為象郡。《註》今日南。又百越地,置象郡,因象山名。隋平置象州。 又姓。《姓苑》潁州望族。今南昌有此姓。 又《正字通》象有平、上、去三聲,諸韻書收入養韻,漾韻不收,《正韻》亦然。《六書》有壹字備四音者,有轉十數音者,獨至象必限以壹音,此古今分韻之謬也。 又葉徐羊切,音詳。《晉書·樂誌·地郊饗神歌》只之體,無形象。潛泰幽,洞忽荒。

2. 古文有翻譯有註釋

21.歐陽詢觀古碑

唐歐陽詢嘗行,見古碑,晉索靖(西晉著名書法家)所書。駐馬觀之,良久而去。數百步復返,下馬佇立,及疲,乃布(鋪)裘(皮衣)坐觀,因宿其旁,三日方去。

[譯文]

歐陽詢曾經出行,看到了壹塊西晉的索靖所書寫的古碑。於是他就停下馬觀看,很久後才離開。走了幾百步後又返回來,下了馬站立在碑前觀看。等到疲憊了,才鋪開大衣坐下來觀察。於是就睡在旁邊,壹直到三天三夜才離去。

[文言知識]

“所”字結構。文言中“所”字後面如果跟著動詞,便形成“所”字結構,如上文“所書”。又,“所往”、“所擊”、“所讀”、“所有”……這種“所”字結構,往往省略了賓語。“所書”即所寫的字;“所往”即所去的地方;“所擊”即所攻擊的對象;“所讀”即所讀的書;“所有”即所占有的東西。

[文化常識]

書法家歐陽詢。歐陽詢是唐朝初年的著名書法家。他的字勁險刻厲,於平正中見險絕,自成壹格,世稱“歐體”,對後世影響極大。他的碑刻真書《九成宮醴泉銘》廣為流傳,是初習書法者的範本。

[啟發與借鑒]

博采眾長,才能自成壹體。

[思考與練習]

1.解釋:①及 ;②乃 ;③方

2.翻譯:駐馬觀之,良久而去。

22.公冶長與鷂鷹

世傳公冶長(孔子的學生)能解百禽語。壹日,有鴟(即鷂鷹)來報長(公冶長),曰:“冶長,冶長!南有死獐!子食其肉,我食其腸!”公冶長應而往,果得獐,然其無意飼鴟以腸也。鴟是以怨之。

居(過了)無何(不久),鴟又來報如前。長復往,望見數人圍壹物而嘩。長以為死獐,恐人奪之,遙呼曰:“我擊死也!我擊死也!”至,乃壹死人。眾遂逮長見邑宰(縣官)。宰審問,長再三辯,宰曰:“爾自言‘我擊死也’,何為詐!”冶長無言以對。

[譯文]

世人都傳說公冶長能夠理解百鳥的語言,壹天,有壹只鷂鷹來報告公冶長說:“公冶長!公冶長!城南有壹只死了的的獐子!妳吃它的肉,我吃它的腸子!”公冶長答應以後就前往了,果然得到了獐子,但是他沒有給鷂鷹腸子的念頭了。鷂鷹以此來怨恨他。 過了壹段時間,鷂鷹又來報告了和以前壹樣的情況。公冶長再壹次前往,望見有幾個人圍著壹個東西喧鬧。公冶長以為那是死獐子,害怕別人奪去,遠遠的就叫喊說:“我打死的!我打死的!”到那以後,是壹個死人。眾人於是就捉著公冶長去見縣官。縣官審問的時候,公冶長再三的申辯自己沒有那樣做,邑宰說:“妳自己說的"我打死的"怎麽會有假!”公冶長無言以對。

[文言知識]

是以。“是以”要按“以是”理解,解釋為“因此”或“所以”。“以”解釋為“因”,“是”解釋為“這”、“此”,連起來指“因為這原因”或“因此”。又,“其人仁受,是以人多敬之”,意為那人有仁愛的心腸,因此眾人都尊敬他。

[思考與練習]

1.選擇:公冶長自食惡果的原因在於:①貪得無厭;②以怨報德;③言而無信;④目中無人;⑤不勞而獲。( )

2.翻譯:然其無意飼鴟以腸也。

3. 寫張孝祥的文言文

寫張孝祥的文言文:張孝祥,字安國,歷陽烏江人。

讀書過壹目不忘,下筆頃刻數千言,年十六,領鄉書,再舉冠裏選。紹興二十四年,廷試第壹。

考官已定塤冠多士,孝祥次之。高宗讀塤策皆秦檜語,於是擢孝祥第壹,而塤第三,授承事郎、簽書鎮東軍節度判官。

先是,上之抑塤而擢孝祥壹也,秦檜已怒,既知孝祥乃祁之子,祁與胡寅厚,檜素憾寅,且唱第後,曹泳揖孝祥於殿庭,以請婚為言,孝祥不答,泳憾之。於是風言者誣祁有反謀,系詔獄。

會檜死,遂以孝祥為秘書省正字。初,孝祥登第,出湯思退之門,思退為相,擢孝祥甚峻。

而思退素不喜汪澈,孝群與澈同為館職,澈老成重厚,而孝祥年少氣銳,往往陵拂之。至是澈為禦史中丞,首劾孝祥奸不在廬杞下,孝祥遂罷。

尋除知撫州。年未三十,蒞事精確,老於州縣者所不及。

孝宗即位,知平江府。事繁劇,孝祥剖決,庭無滯訟。

屬邑大姓並海囊橐為奸利,孝祥捕治,籍其家得谷粟數萬。明年,吳中大饑,迄賴以濟……張浚自蜀還朝,薦孝祥,召赴行在。

孝祥既素為湯思退所知,及受浚薦,思退不悅。孝祥入對,乃陳“二相當同心戮力,以副陛下恢復之誌。”

上嘉之。會金再犯邊,孝祥陳金之勢不過欲要盟。

宣諭使劾孝祥落職,罷。俄起知潭州,為政簡易,時縱威濟之,湖南遂以無事。

復待制,徙知荊南、荊湖北路安撫使。築寸金堤,自是荊州無水患。

請祠,以疾卒,孝宗惜之,有用才不盡之嘆。進顯謨閣直學士致仕,年三十八。

孝祥俊逸,文章過人,尤工瀚墨,嘗親書奏劄,高宗見之,曰:“必將名世。”但渡江初,大議惟和戰,張浚主復仇,湯思退祖秦檜之說力主和,孝祥出入二人之門而兩持其說,議者惜之。

論曰:張孝祥早負才脧,蒞政揚聲,迨其兩持和戰,君子每嘆息焉。(選自《宋史列傳壹百四十八》有刪節)。

4. 求篇古文 急用

寶繪堂記

君子可以寓意於物,而不可以留意於物。寓意於物,雖微物足以為樂,雖尤物不足以為病。留意於物,雖微物足以為病,雖尤物不足以為樂。老子曰:“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田獵令人心發狂。”然聖人未嘗廢此四者,亦聊以寓意焉耳。劉備之雄才也,而好結髦。嵇康之達也,而好鍛煉。阮孚之放也,而好蠟屐。此豈有聲色臭味也哉,而樂之終身不厭。

凡物之可喜,足以悅人而不足以移人者,莫若書與畫。然至其留意而不釋,則其禍有不可勝言者。鐘繇至以此嘔血發冢,宋孝武、王僧虔至以此相忌,桓玄之走舸,王涯之復壁,皆以兒戲害其國兇此身。此留意之禍也。

始吾少時,嘗好此二者,家之所有,惟恐其失之,人之所有,惟恐其不吾予也。既而自笑曰:吾薄富貴而厚於書,輕死生而重於畫,豈不顛倒錯繆失其本心也哉?自是不復好。見可喜者雖時復蓄之,然為人取去,亦不復惜也。譬之煙雲之過眼,百鳥之感耳,豈不欣然接之,然去而不復念也。於是乎二物者常為吾樂而不能為吾病。

駙馬都尉王君晉卿雖在戚裏,而其被服禮義,學問詩書,常與寒士角。平居攘去膏粱,屏遠聲色,而從事於書畫,作寶繪堂於私第之東,以蓄其所有,而求文以為記。恐其不幸而類吾少時之所好,故以是告之,庶幾全其樂而遠其病也。

熙寧十年七月二十二日記。

5. 求,翻譯文言文

原文出自荀子的壹段話:“故曰:欲觀千歲,則數今日;欲知周道,則審其人,所貴君子。故曰:以近知遠,以壹知萬,以微知明。此之謂也”

翻譯為:所以說:“根據近世來了解遠古;從壹件事物來了解上萬件事物,由隱微的東西來了解明顯的東西。”說的就是這種道理。

原文: 夫妄人曰:“古今異情,其以治亂者異道(1)。”而眾人惑焉。彼眾人者,愚而無說、陋而無度者也。其所見焉,猶可欺也,而況於千世之傳也。妄人者,門庭之間,猶可誣欺也,而況於千世之上乎

翻譯為:那些無知而胡言亂語的人說:“古今情況不同,古今之所以治亂者,其道不同。”於是壹般群眾就被他們搞糊塗了。那所謂壹般群眾,是才性愚昧而說不出道理、見識淺陋而不會判斷是非的人。他們親眼看見的東西,尚且可以欺騙他們,更何況是那些幾千年前的傳聞呢!那些無知而胡言亂語的人,就是近在大門與庭院之間的事,尚且可以欺騙人,更何況是幾千年之前的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