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定期檢查與評估:制定定期檢查和評估制度,對下屬單位的意識形態情況進行全面、客觀的審核。可以設立明確的指標和標準,對於不符合要求的情況進行糾正和處理。
3、加強培訓與教育:加強對下屬單位的培訓與教育,提高他們對意識形態工作的認識和重視程度。培訓內容可以包括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的宣傳解讀,以及正確的意識形態工作方法和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