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以寫法:豎提、點、撇 、點 。
以象形兼會意字。以(?)與“巳”同源。甲骨文是“巳”的倒文,即頭朝下的胎兒。表示已經成形,要降生了。金文另加人旁,以強調其為胎兒。篆文承接甲骨文和金文並稍加繁化。
隸變後楷化分別寫作“?”與“以”。如今規範化,以“以”為正體,“?”只作偏旁,作偏旁時有的寫作“厶”。
另壹種解釋,通過‘始’字知道’以‘字是壹個剛找到頭緒的蠶繭,有‘可以、拿到、可用’的意思。始字是壹個女人在熱水鍋裏剛找的壹個蠶繭的絲頭,不是女人剛生孩子!絲頭在上是‘以’,絲頭在下是’已‘。已字表示完結,可停的意思。’
始、以、已‘三字古人都有誤會之處。始字另壹個旁證就是’終‘字,是兩個(多個之意)已空蠶繭。’始終‘最開始創字是形容古時蠶繭繅絲的全過程。
以胎兒成形要降生會意“意已實”。“意巳實”為其範式。本義:“用”。
康熙字典
〔古文〕?《韻會》《正韻》?養裏切,怡上聲。為也。《論語》視其所以。
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眾正。
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閑民轉移執事者。
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