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的筆畫是:豎、橫折、撇、點、橫、橫、撇、斜鉤、撇、點。
賊(拼音:zéi),是漢語通用規範壹級字。最早見於金文。本義是破壞,引申指作亂叛國危害百姓的人。會意兼形聲字。金文從人持戈擊貝,會毀壞之意。篆文將人移到右邊並訛為刀,成為從戈,則聲。隸變後楷書寫作賊,始見於西周金文。
戰國文字賊字所從的聲符則或從刃、從員,為則字繁體。或從戈、從鼎(則省),馬王堆漢墓帛書或從戈、從貝。《篇海類編》:賤,同賊。《說文》篆文所從的刀放在戈下,貝在左部,隸變。?
說文解字註:敗也。敗者,毀也。毀者,缺也。左傳。周公作誓命曰:毀則為賊。又叔向曰:殺人不忌為賊。從戈則聲。此雲則聲。貝部又雲敗賊皆從貝會意。
據從貝會意之雲,是賊(則戈)字為用戈若刀毀貝。會意而非形聲也。說稍不同。以周公誓命言。則用戈毀則,正合會意。昨則切。壹部。今字從戎作賊。
康熙字典
廣韻昨則切。《集韻》《韻會》疾則切。?音蠈。盜也。《玉篇》:刧人也。《書·舜典》:?賊奸宄。傳:殺人曰賊。又《詩·大雅》:不僭不賊。傳:不殘賊。又《左傳·僖九年》:不僭不賊。註:賊,傷害也。
又《周禮·夏官·大司馬》:賊賢害民則伐之。疏:賊虐。又害苗之蟲。《詩·小雅》:去其螟螣,及其蟊賊。傳:食節曰賊。陸璣疏:賊似桃李中蠹蟲,赤頭身長而細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