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凡說1之難:非吾知之有以說之之難也,又非吾辯之能明吾意之難也,又非吾敢橫2失3而能盡之難也。凡說之難;在知所說之心,可以吾說當之。
註釋1.說:(shuì稅)《史記·項羽本紀》:“鯫生說我曰:‘距關,毋內諸侯,秦地可盡王也。’”《史記·魏公子列傳》:“公子患之,數請魏王,及賓客辯士說王萬端。”《世說新語·自新》:“義興人謂為三橫,而處尤劇。或說處殺虎斬蛟,實冀三橫唯余其壹。”這裏用為遊說、勸說之意。
2.橫:(heng恨)假借為“獷”。《孟子·滕文公下》:“處士橫議。”《荀子·修身》:“橫行天下。”揚雄《長楊賦》:“東夷橫畔。”《漢書·彭寵傳》註:“以威力相脅曰橫。”這裏用為放縱之意。
3.失:通“佚”或“泆”。《國語·周語下》:“虞於湛樂,淫失其身。”《管子·立政》:“德薄而位尊者謂之失。”《淮南子·汜論》:“秦穆公出遊而車敗,右服失,野人得之。”王念孫雲:“失,同佚。””《史記·老子韓非列傳》:“非吾敢橫失能盡之難也。”這裏用為淫泆、放蕩、放縱之意。
譯文凡是遊說的難處:並不是我知道用來遊說的難處是很難的,也並不是我能辨別事理就能表明我的意思的難處,也並不是我敢於放縱毫無顧忌把事理全部講出來的難處。凡是遊說的難處,在於知道所遊說對象的心思,是不是以我所遊說的內容相合。
說明遊說,在戰國時期非常盛行,韓非自己曾無數次遊說韓王而沒有成功。本章是他根據戰國時期謀臣策士們的遊說教訓和自己的切身體會所寫的經驗總結。所以本節首先提出,要知道對方的心理活動,是不是與自己的遊說內容相符,才能去遊說:否則,所遊說的必然不會成功。
原文所說出於為名高者也,而說之以厚利,則見下節而遇卑賤,必棄遠矣。所說出於厚利者也,而說之以名高,則見無心而遠事情,必不收矣。所說陰為厚利而顯為名高者也,而說之以名高,則陽收其身而實疏之;說之以厚利,則陰用其言顯棄其身矣。此不可不察也。
譯文所遊說的對象屬於追求高尚名聲的人,如果用利益去遊說他,那麽就會被看成是節操下賤的人而受到卑賤的待遇,必然被拋棄或疏遠。所遊說的對象屬於看重利益的人,如果用高尚名譽去遊說他,那麽就會被看成是沒有頭腦而脫離實際,必然就會被不錄用了。所遊說的對象心裏追求厚利而表面上是追求高尚名聲的人,如果用高尚名譽去遊說他,那麽他表面上會錄用遊說的人而實際上卻會疏遠;如果用厚重的利益去遊說他,那麽他暗地裏會采用遊說者的意見而表面上會拋棄遊說者。這些情況不可以不明察。
說明本節還是針對遊說對象而提出的,也就是說,首先要明確對方是壹個什麽人,才能根據這個人的特點采用不同的遊說內容。千萬不要自己想什麽就去說什麽,即使有壹個中心思想,也要想方設法用對方所喜愛的語言來表達出來。比如說對方喜好名聲,妳所說的是利益,那麽妳就應該將利說成是可以贏得名聲;假如對方喜好利益,妳所說的是名聲,妳就可以把名聲說成是可以換來利益。如此等等,總之,要摸清對方心思後才能去遊說。
原文夫事以密成,語以泄敗。未必其身泄之也,而語及所匿之事,如此者身危。彼顯有所出事,而乃以成他故,說者不徒知所出而已矣,又知其所以為,如此者身危。規異事而當,知者揣1之外而得之,事泄於外,必以為己也,如此者身危。周澤2未渥3也,而語極知,說行而有功,則德4忘;說不行而有敗,則見疑,如此者身危。貴人有過端,而說者明言禮義以挑其惡,如此者身危。貴人或得計而欲自以為功,說者與知焉,如此者身危。強以其所不能為,止以其所不能已5,如此者身危。故與之論大人,則以為間6己矣;與之論細人,則以為賣重。論其所愛,則以為藉資;論其所憎,則以為嘗7己也。徑省其說,則以為不智而拙之;米鹽博辯,則以為多而交8之。略事陳意,則曰怯懦而不盡;慮事廣肆9,則曰草野而倨侮10。此說之難,不可不知也。
註釋1.揣:《戰國策·秦策》:“簡練以為揣摩。”《鬼谷子·摩》:“內符者,揣之主也。”《論衡·逢遇》:“淮主調說以取尊貴,是名為揣。”《漢書·陸賈傳》:“生揣我何念。”《漢書·翟方進傳》:“方進揣知其指。”這裏用為猜想、推測、估量之意。
2.周澤:《莊子·大宗師》:“澤及萬世而不為仁。”《孟子·公孫醜下》:“然且至,則是幹澤也。”《荀子·非十二子》:“飾非而好,玩奸而澤,言辯而逆。”《史記·西門豹傳》:“故西門豹為鄴令,名聞天下,澤流後世。”這裏用為恩澤、恩惠之意。
3.渥:(wo窩)《易·鼎·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兇。”《詩·邶風·簡兮》:“赫如渥赭,公言錫爵。”《詩·小雅·信南山》:“既優既渥,既沾既足,生我百谷。”《說文·水部》:“渥,沾也。”《玉篇·水部》:“渥,沾濡貌。”《廣雅·釋詁二》:“渥,漬也。”這裏用指為全身沾滿之意。
4.德:《韓非子·二柄》:“二柄者,刑、德也。”《戰國策·秦策》:“是不敢倍德畔施。”《史記·項羽本紀》:“願伯具言臣之不敢倍德也。”這裏用為恩惠、恩德、慶賞之意。
5.已:(yi擠)《易·損·初九》:“已事,遄往,無咎;酌損之。”《詩·鄭風·風雨》:“風雨如晦,雞鳴不已。”鄭玄箋:“已,止。”《詩·唐風·蟋蟀》:“無已大康,職思其居。”《詩·陳風·墓門》:“知而不已,誰昔然矣。”《詩·小雅·南山有臺》:“德音不已。”《詩·小雅·巧言》:“昊天已威,予慎無罪。”《詩·小雅·北山》:“或息偃在床,或不已於行。”《老子·二章》:“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論語·公冶長》:“子張問曰:‘令尹子文三仕為令尹,無喜色;三已之,無慍色。’”《禮記·中庸》:“君子遵道而行,半途而廢:吾弗能己矣。”《孟子·梁惠王下》:“人皆謂我毀明堂;毀諸?已乎?”《荀子·宥坐》:“已此三者,然後刑可即也。”《列子·湯問》:“操蛇之神聞之,懼其不已也,告之於帝。”《廣韻·止韻》:“已,止也。”這裏用為停止之意。
6.間:《國語·晉語壹》:“且夫間父之愛而嘉其貺,有不忠焉。”《論語·先進》:“孝哉閔子騫,人不間於其父母昆弟之言。”《史記·屈原賈生列傳》:“讒人間之。”這裏用為挑拔、離間之意。
7.嘗:《左傳·襄公十八年》:“諸侯方睦於晉,臣請嘗之,若何?”杜預註:“嘗,試其難易也。”《小爾雅·廣言》:“嘗,試也。”《史記·張耳陳余列傳》:“乃使五千人令張黡、陳澤先嘗秦軍,至皆沒。”《廣韻·陽韻》:“嘗,試也。”這裏用為試探之意。
8.交:《莊子·天地》:“交臂厯指。”這裏用為交錯、錯雜之意。
9.肆:《詩·小雅·楚茨》:“或剝或享,或肆或將。”《詩·大雅·大明》:“肆伐大商,會朝清明。”《詩·大雅·緜》:“肆不殄厥慍,亦不隕厥問。”《詩·大雅·思齊》:“肆戎疾不殄,烈假不瑕。”《詩·大雅·皇矣》:“崇墉仡仡,是伐是肆。”《詩·大雅·行葦》:“肆筵設席,授幾有緝禦。”《論語·陽貨》:“古之狂也肆,今之狂也蕩。”《孟子·盡心下》:“‘肆不殄厥慍,亦不殞厥問。’文王也。”《說文》:“肆,極陳也。”朱駿聲曰:“此字本訓長。”《廣韻》:“肆,陳也。”本義為陳列之意,這裏引伸為展現之意。
10.倨侮:《禮記·曲禮》:“遊毋倨。”《戰國策·秦策》:“嫂何前倨而後恭也。”《荀子·修身》:“體倨固而心執詐。”《大戴禮記·曾子立事》:“與其倨也寧句。”《說文》:“倨,不遜也。”這裏用為傲慢自大之意。
譯文事情要秘密才能成功,講話因為泄露才失敗。不壹定就是遊說者自己泄露的,而是因為談到了隱秘的事情,象這樣遊說者就危險了。對方顯露出他想幹什麽事,但卻是為了用它來辦成另外的事,遊說者如果不知道也就算了,如果明知道他這樣幹,象這樣遊說者就危險了。規劃非同尋常的事而且符合對方的心意,但聰明的人在外面猜測到這件事,並把它泄露在外,而對方卻以為是遊說者泄露的,象這樣遊說者就危險了。周到的恩惠還沒有沾滿全身,就說自己什麽都知道,所說的得行而且有功效,那麽慶賞就會被對方忘記;所說的不得行而且事情有失敗,那麽就會被懷疑,象這樣遊說者就會有危險。尊貴的人有了過錯,而遊說者明白地談論禮義來挑出他的惡行,象這樣遊說者就危險了。尊貴的人得到計謀而且還想把這計謀作為自己的功績,但遊說者參預並了解這些,象這樣遊說者就危險了。強迫對方不能做到的事情非要去做,阻止對方所不能停下來的事情非要停止,象這樣遊說者就危險了。所以和對方談論大臣,那麽對方就會認為是在挑撥離間;和對方談論小人,那麽對方就會認為遊說者自己賣弄自己很重要。和對方談論他所喜愛的,那麽就會被認為遊說者想要找憑借和依靠;和對方談論他所憎惡的,那麽就會被認為在試探自己。遊說者所說的直截了當簡明扼要,那麽就會被認為不聰明而被看成是笨拙;所遊說的如果類似油鹽柴米瑣碎小事而又廣證搏引,那麽就會被認為太啰嗦太駁雜。所遊說的如果簡單扼要只說大意,那麽就會被認為是膽小怕事而不把話說完;所遊說的考慮事情太多而且廣泛地壹壹展現,那麽就會被認為是農民意識而且傲慢自大。這些遊說的難處,不可不知道啊。
說明本節還是針對遊說對象而提出的,韓非對遊說者提出了種種可能性,還是意在說明,要想去遊說,壹定先要弄清對方,要知己知彼,方能百戰百勝。
原文凡說之務,在知飾所說之所矜1而滅其所恥。彼有私急也,必以公義示而強2之。其意有下也,然而不能已,說者因為之飾其美而少其不為也。其心有高也,而實不能及,說者為之舉其過而見其惡,而多其不行也。有欲矜以智能,則為之舉異事之同類者,多為之地,使之資說於我,而佯不知也以資其智。欲內相存之言,則必以美名明之,而微見其合於私利也。欲陳危害之事,則顯其毀誹,而微見其合於私患也。譽異人與同行者,規異事與同計者。有與同汙者,則必以大飾其無傷也;有與同敗者,則必以明飾其無失也。彼自多其力,則毋以其難概3之也;自勇之斷,則無以其謫4怒之;自智其計,則毋以其敗窮之。大意無所拂悟,辭言無所擊摩,然後極騁智辯焉。此道所得,親近不疑而得盡辭也。
註釋1.矜:《禮記·表禮》:“不矜而莊。”《公羊傳·僖公九年》:“矜之者何?猶曰莫我若也。”《韓非子·說疑》:“不敢矜其善。”《戰國策·齊策》:“矜功不立。”《廣雅》:“矜,大也。”這裏用為自誇、自恃之意。
2.強:《周禮·司諫》:“強之。”註:“猶勸也。”《孟子·梁惠王下》:“君如彼何哉?強為善而已矣。”這裏用為勸勉之意。
3.概:古代量米粟時刮平鬥斛(hú)用的木板。量米粟時,放在鬥斛上刮平,不使過滿。《楚辭·惜誓》:“同權槩而就衡。”《禮記·月令》:“斛甬,正權概。”《荀子·宥坐》:“夫水,徧與諸生而無為也,似德。……盈不求概,似正。”《韓非子·外儲說》:“槩者,平量者也。”《史記·範雎傳》:“而不概於王心邪。”本意為刮平,不使過量之意。這裏引申為折服之意。
4.謫:(zhé哲)《詩·邶風·北門》:“室人交遍謫我。”《左傳·成公十七年》:“國子謫我。”《左傳·桓公十八年》:“公會齊侯於濼,遂及文姜如齊。齊侯通焉。公謫之。”《列子·力命》:“窮年不相謫發。”《說文》:“謫,罰也。”這裏用為有意指摘、責備之意。
譯文凡是遊說的要領,在於知道粉飾對方所說的而值得誇耀的地方而不遊說對方所認為恥辱的地方。對方有私下裏急切的需要,必然要以公眾行為方式來勸勉他。對方思想中有下賤的念頭,而且自己停不下來,遊說者就應該粉飾他美好的而勸他盡量少去做下賤的。對方思想中有高尚的念頭,然而卻做不到,遊說者就應該舉出這種念頭中的缺點而且讓他見到這其中的壞處,而稱贊他不去做。對方有的想自誇自己有智慧有能力,那麽就為他舉出同類的其它事情,而且盡量多地舉例,使他能從我這裏取得更多的資料,而我卻假裝不知道我幫他增添了智慧。想要讓對方內心保存下我的話,那麽就必須用美好的名義來闡明,而又暗示他從中看到符合他的私利。想要陳述有危害的事情,那麽就應該說明這個事情所帶來的詆毀和非議,而又暗示他從中看到帶給他的禍患。贊譽別人有同樣的行為,就要規範非同尋常的事和同樣計謀的人。如果有人與對方有同樣的汙點,那麽就必須盡量粉飾他而不傷害他;如果有人與對方有同樣的失敗,那麽就必須用明白的話來粉飾他並沒有失敗。對方自認為很有能力,那就不要用他難以辦到的事來折服他;對方自認為很勇敢能決斷,那就不要用他的過失來責備他使他惱怒;對方自認為有智慧有計謀,那就不要用他過去的失敗來追問他使他難堪。遊說的基本內容不拂逆對方的醒悟,言辭沒有與對方產生摩擦,然後就可以盡情地施展自己的智慧和口才了。這種方法所得到的結果,能使對方親近而且不懷疑從而能夠暢所欲言把話說完。
說明本節是韓非論述遊說的要領,摸清對方的所思所想後,還要知道該說什麽以及說些什麽。總之,是要迎合對方的心理,挑選他愛聽的、想聽的,粉飾他的過錯,不挑他的毛病,使對方能聽得下去,才能達到遊說者的目的。如果壹開始就挑毛病、指責、責備,那麽肯定就會引起抵抗情緒、抵觸情緒,那麽對方壹句話都聽不進去,妳的遊說也就會以失敗告終。
原文伊尹1為宰,百裏奚2為虜,皆所以幹3其上也。此二人者,皆聖人也;然猶不能無役身以進,如此其汙也!今以吾言為宰虜,而可以聽用而振世,此非能仕之所恥也。夫曠日離久,而周澤未渥,深計而不疑,引爭而不罪,則明割利害以致其功,直指是非以飾4其身,以此相持,此說之成也。
註釋1.伊尹:尹是官名。傳說伊尹出身奴隸,生於伊水邊,原為有莘之君的近身奴仆,聽說商湯“賢德仁義”,而心向往之。商湯與有莘結親,他作為有莘氏女的陪嫁之臣來到商湯手下,成為湯的“小臣”。
2.百裏奚:人名,虞國大夫,虞滅後被轉賣到楚國,秦穆公聽說他有賢才,遂以五張羊皮的代價將他贖出,任命他為秦國大夫。在他的輔佐下,秦穆公成就了春秋霸業。
3.幹:《詩·周南·兔罝》:“赳赳武夫,公侯幹城。”《詩·王風·中谷有蓷》:“中谷有蓷,暵其幹矣。”《詩·鄘風·幹旄》:“孑孑幹旄,在浚之郊。”《詩·小雅·采芑》:“師幹之試。”《詩·大雅·旱麓》:“豈弟君子,幹祿豈弟。”《詩·大雅·假樂》:“幹祿百福,子孫千億。”《論語·為政》:“子張學幹祿。”《莊子·徐無鬼》:“其欲幹酒肉之味邪?”《孟子·公孫醜下》:“識其不可,然且至,則是幹澤也。”《荀子·議兵》:“皆幹賞蹈利之兵也。”這裏用為求取之意。
4.飾:通“飭”(chì翅)。《周禮·地官·封人》:“凡祭祀飾其牛牲。”《管子·權修》:“欲民之有恥,則小恥不可不飾也。”《谷梁傳·襄公二十五年》:“古者大國過小邑,小邑必飾城而請罪。”《荀子·榮辱》:“以相藩飾,以相安固邪?”《荀子·王制》:“王者之人飾動以禮義。”賈誼《過秦論》:“以飾法設刑,而天下治。”這裏用為整飭、整治之意。
譯文伊尹當廚師,百裏奚做奴隸,他們都是求取上進的人。這兩個人,都是聖人啊;然而他們還是不能不成為供人役使的人才能獲得進用,這樣他們就有汙點了。但如今把我的言論當做廚師、奴隸的言論,而這些言論被聽被用可以振興時世,那就決不是能進仕途的人所感到恥辱的。如果花費了很長時間,能得到周密的恩惠沾滿全身,很深入的計謀策劃不被懷疑,引起爭論也不會被加罪,那就可以明白地決斷事情的利害得失來造就功業,直截了當地指出是非曲直來整飭對方人品,能這樣與對方互相對待,便是遊說的成功。
說明本節是論述遊說的另壹種方法,即屈身為奴。屈身為奴即可以迅速接近君主,能接近君主也就可以想辦法進言遊說了。這種辦法歷代都有,只是沒有人統計出來而已。
原文昔者鄭武公1欲伐胡2,故先以其女妻胡君以娛其意。因問於群臣,“吾欲用兵,誰可伐者?”大夫關其思對曰:“胡可伐。”武公怒而戮之,曰:“胡,兄弟之國也。子言伐之,何也?”胡君聞之,以鄭為親己,遂不備鄭。鄭人襲胡,取之。宋有富人,天雨墻壞。其子曰:“不築,必將有盜。”其鄰人之父亦雲。暮而果大亡其財。其家甚智其子,而疑鄰人之父。此二人說者皆當矣,厚者為戮,薄者見疑,則非知之難也,處知則難也。故繞朝3之言當矣,其為聖人於晉,而為戮於秦也,此不可不察。
註釋1.鄭武公:人名。春秋時期鄭國君主,公元前770——744年在位。
2.胡:古地名。古代稱北方和西方的民族如匈奴等為胡。《詩·小雅·小旻》:“我視謀猶,伊於胡底。”《左傳》:“二月,楚滅胡。”《淮南子·人間訓》:“亡而入胡。”《樂府詩集·木蘭詩》:“燕山胡騎。”
3.繞朝:人名。春秋時期秦國大夫。
譯文從前鄭武公想征伐胡地,故意先把自己的女兒嫁給胡國君主來使他心裏高興。接著他詢問群臣:“我想用兵,哪壹個國家可以征伐?”大夫關其思回答說:“胡國可以征伐。”鄭武公大怒之下把他殺了,說:“胡國,是我們兄弟之國。妳說可以征伐,為什麽呢?”胡國君主聽說這件事後,就把鄭國當成是親近自己,於是就不防備鄭國了。結果鄭國人偷襲了胡國,奇取了它。宋國有壹個富裕人家,天下大雨墻被毀壞。他們家兒子說:“墻如果不修好,必然會有強盜光臨。”他們家鄰居的老人也這樣說。當天晚上果然丟失了許多財物。他們家都認為兒子很聰明,而懷疑鄰居家老人。關其思與鄰居老人這兩個人說的話都是很恰當的,但重的被殺掉,輕的被懷疑,那麽這不是認識道理有困難,而是處理這種認識有困難。所以繞朝勸說秦康公的話是恰當的,他是作為聖人在晉國的,然而在秦國卻被殺掉了,這是不可以不明察的啊。
說明本節是韓非為上面的論述所舉的例子,前壹則故事說明,妳即使猜到領導人的心思,也不要把它講出來,因為公開地討論征伐問題,其討論結果是會被泄露出去的,領導人如果表態同意,那麽對方就會提高警惕,加強戒備,從而使計謀不能實現。後壹則故事說明,妳如果看到問題,妳就必須要幫助他,如果不幫助他,問題發生後妳就會被懷疑。所以遊說之事不可以不慎重。我們現代很多人“好為人師”,動不動就幫人出主意、出點子,結果嚴重地得罪了人還不知道。
原文昔者彌子瑕1有寵於衛君2。衛國之法:“竊駕君車者罪刖3。”彌子瑕母病,人間往夜告彌子,彌子矯駕君車以出。君聞而賢之,曰:“孝哉!為母之故,忘其刖罪。”異日,與君遊於果園,食桃而甘,不盡,以其半啖君。君曰:“愛我哉!忘其口味以啖寡人。”及彌子色衰愛弛,得罪於君,君曰:“是固嘗矯駕吾車,又嘗啖我以余桃。”故彌子之行未變於初也,而以前之所以見賢而後獲罪者,愛憎之變也。故有愛於主,則智當而加親;有憎於主,則智不當見罪而加疏。故諫說談論之士,不可不察愛憎之主而後說焉。
註釋1.彌子瑕:人名。春秋時期衛國君主衛靈公的嬖臣。《孟子·萬章上》:“彌子之妻,與子路之妻,兄弟也。”
2.衛君:即衛靈公。衛靈公:春秋時期衛國君主,名元。公元前534——493年在位。《韓非子·十過》:“昔者衛靈公將之晉,至濮水之上。”
3.刖:(yue月)《易·困·九五》:“劓刖,困於赤紱:乃徐有說,利用祭祀。”《周禮·司刑》:“刖五百。”《左傳·莊公十六年》:“刖強鉏。”《說文·刀部》:“刖,絕也。”《廣雅·釋詁壹》:“刖,危也。”這裏用來借指為古代削足之刑。
譯文從前彌子瑕受到衛靈公的寵愛。那時衛國的法律規定:“偷著駕駛君主車輛的人處以砍腳的刑罰。”彌子瑕母親生病,有人連夜來告訴彌子瑕,彌子瑕假托君命駕駛君主車輛出去。衛靈公聽說後認為他很賢惠,說:“真孝順啊!為母親的緣故,忘記了砍腳的刑罰。”又有壹天,彌子瑕和衛靈公在果園遊玩,吃了壹只桃子覺得不甜,吃不下去,就拿這吃剩下的半只桃子給衛靈公吃。衛靈公說:“妳真愛我呀!忘了這桃子的口味來給我吃。”等到彌子瑕臉色衰老寵愛減退時,得罪了衛靈公,衛靈公說:“這個人本來就假托我的命令駕駛我的車輛,又曾經拿他吃剩下的半只桃子給我吃。”所以說彌子瑕當初的行為並沒有改變,但在從前被看作是賢惠而後來卻是罪名,這是因為君主的愛憎態度有了變化。所以臣子如果受到領導寵愛,那麽智謀就被認為很恰當而更加受到親近;如果受到領導憎惡,那麽智謀就會被認為不恰當而且會被加罪被疏遠。所以專門勸諫遊說的讀書人,不可以不審察領導對自己的愛憎態度然後再進行遊說。
說明本節仍是舉例,這則故事說明,領導人的愛憎態度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改變,所以專門勸諫遊說的人,以及專門討好領導人、拍馬屁的人都要當心,壹旦領導人的愛憎態度改變了,妳也就完蛋了。所以最好的辦法是,規規矩矩做自己份內的事,安守本份、各司其職就是“和諧社會”。
原文夫龍之為蟲1也,柔可狎2而騎也;然其喉下有逆鱗徑尺,若人有嬰3之者,則必殺人。人主亦有逆鱗,說者能無嬰人主之逆鱗,則幾4矣。
註釋1.蟲:(chóng崇)古代泛指所有的動物。《呂氏春秋·覽冥》:“蛟蟲死。”《大戴禮記·曾子天圓》:“毛蟲之精者曰麟,羽蟲之精者曰鳳,介蟲之精者曰龜,鱗蟲之精者曰龍。”
2.狎:《書·秦誓》:“今商王受狎五常,荒怠無敬。”《老子·七十二章》:“無狎其所居,無厭其所生。”《論語·鄉黨》:“見齊衰者,雖狎,必變。”《論語·季氏》:“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聖人之言。”《荀子·不茍》:“君子易知而難狎,易懼而難脅。”《韓非子·南面》:“狎習於亂而容於治,故鄭人不能歸。”這裏用為親近、接近之意。
3.嬰:通“攖”。《荀子·議兵》:“延則若莫邪之長刃,嬰之者斷。”《荀子·強國》:“教誨之,調壹之,則兵勁城固,敵國不敢嬰也。”《荀子·樂論》:“民和齊則兵勁城固,敵國不敢嬰也。”這裏用為觸犯之意。
4.幾:《易·小畜·上九》:“既雨既處,尚德載;婦貞,厲。月幾望,君子征兇。”《禮記·樂記》:“知樂則幾於禮矣。”《爾雅》:“幾,近也。”《莊子·天地》:“意幾乎後言。”《荀子·解蔽》:“類是而幾,君子也。”《漢語大字典·幾部》:“幾,接近於。”這裏用為“就要”、“快要”之意。
譯文那龍作為壹種動物,其溫柔時可以親近而且可以騎著它玩;然而它的喉部下有倒著長的鱗片有壹尺左右,如果有人觸犯了這鱗片,那麽龍就會殺人。君主也有這樣的逆鱗,遊說者如果能不觸犯君主那倒長的逆鱗,那就快要成功了。
說明本節是韓非用動物來舉例,那龍到底長得什麽樣,有沒有逆鱗,這姑且不論。用現代話說,人都有隱私,或有痛處,或有軟肋,這些地方都是不允許別人、外人隨意侵犯的。所以遊說者壹定要弄清楚,否則便要倒黴。那麽觸犯別人隱私、軟肋、痛處的是什麽人呢?只能是那些罵街潑婦、黔驢技窮的人,壹點辦法也沒有了,最後只好觸犯別人的隱私、軟肋、痛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