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的筆順為:撇、捺、點、橫、撇、點、豎折/豎彎、豎、豎、橫折鉤、撇折、點。
禽(拼音:qín)為漢語壹級通用規範漢字(常用字) 。此字始見於商代甲骨文,其古字形像下部有柄的網,用於捕捉鳥獸。“禽”的本義指獵獲鳥獸,泛指捕捉、擒獲,這些意思後來用“擒”表示。“禽”也是獸類的總名,也指鳥類。後來詞義縮小,專指鳥類。
說文解字
卷十四禸部巨今切(qín)
走獸緫名。從厹,象形,今聲。禽、離、兕頭相似。
說文解字註
“走獸總名。”註:《釋鳥》曰:“二足而羽謂之禽,四足而毛謂之獸。”許不同者,其字從厹,厹為獸跡,鳥跡不雲厹也。然則倉頡造字之本意,謂四足而走者明矣。以名毛屬者名羽屬,此乃偁謂之轉移叚借,及其久也,遂為羽屬之定名矣。《爾雅》自其轉移者言之,許指造字之本言之。凡經典禽字,有謂毛屬者,有謂羽屬者,有兼舉者。故《白虎通》曰:“禽者何?鳥獸之總名。”
“從厹,象形。 ”註:厹以像其足跡,兇以像其首。
“今聲。 ”註:巨今切,七部。
“禽、離、兕頭相佀。 ”註:此猶魚尾同燕尾,能足同鹿足之意也。?
廣韻
巨金切,平侵群 ‖ 今聲侵1部(qín)
禽,二足而羽者曰禽。又姓,《高士傳》有禽慶。?
康熙字典
午集下禸部 禽
古文:?
(qín)《唐韻》《集韻》巨今切。《韻會》《正韻》渠今切,並音琴。《爾雅·釋鳥》:二足而羽謂之禽,四足而毛謂之獸。《白虎通》:禽,鳥獸總名,言為人禽制也。孔穎達雲:王用三驅失前禽,則驅走者亦曰禽。《於越誌》:臨川吳澄問東隅吳正道禽獸二字,正道曰:禽即獸也。曰:兩翼為禽,四足為獸,何以言。曰:禮不雲乎,猩猩能言,不離禽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