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字九畫的字有:科、柳、柄、芍、相、彥、奕、羿、柚、冠、虹、建、姣等。
1、科
拼音為kē。本義:品類,等級。用鬥量禾,以區分出禾的品類。傳統戲劇中,角色的動作亦名為科,即規定動作之義。
2、柳
拼音為liǔ。本義:木名。枝條柔韌。種類很多,常見的有垂柳、旱柳、杞柳等。柳屬落葉喬木或灌木的壹種,枝細長下垂,葉狹長,其中多種有重要經濟用途,如作木材,編籃用柳條,或樹皮用於鞣皮,其中少數(如白柳和垂柳)為觀賞遮蔭樹木。
3、柄
拼音為bǐng。柄指的是器物的把兒,如“刀柄”,“|勺柄”;植物的花、葉或果實跟莖枝連著的部分也叫柄。柄比喻在言行上被人抓住的短處。
4.芍
拼音為shao,芍,多年生草本植物,羽狀復葉,小葉卵形或披針形。夏初開大花,供觀賞,根可入藥。簡稱“芍”,如“赤芍”、“白芍”。
5.冠
拼音為guan,釋義為:1.帽子:衣~。~戴。~蓋(古代官吏的帽子和車蓋,借指官吏)。衣~楚楚。 2.形狀像帽子或在頂上的東西:~子。雞~。樹~。~狀動脈。
擴展資料:
繁體字是由古文字演化的,分為以下幾類:形體字,形音字等;經過時代變遷,簡化了不少文字,就成為了簡體字。
中國大陸的繁體字以《簡化字總表》和《新華字典》(繁體字版)上的為準。部份寫法有類似簡體字的整理,使中國大陸的繁體字與臺灣、香港的繁體字有些差異,沒有那麼符合字源。
此外,中華人民***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了《中華人民***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用來推行「規範漢字」。經中華人民***和國國務院批準,公布了《漢字簡化方案》,表明當前推行的規範漢字為簡化字和傳承字。
繁體字只在特別情況——如編寫文字學的書籍、練習書法、出版古籍等時候使用。在壹般情況下,繁體字被視為不規範、不可使用的漢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