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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當皮大氅的目的是什麽

目的:是買壹本叫做《韋伯斯特大字典》的字典

故事大概內容:

1920年,是朱自清在大學最後壹年。壹次,他到琉璃廠去逛書店,在華洋書莊見到壹部新版的《韋伯斯特大字典》,定價要14元。這錢對這部大書說來雖不算太貴,可對壹個念書的學生卻實在不是個小數目。自己手頭沒這麽多錢,可書又實在舍不得,思來想去,就自己的壹件皮大氅還值點錢了。

這件大氅,是父親在朱自清結婚時為他做的,水獺領,紫貂皮。大氅雖是布面,樣式有點土氣,領子還是用兩副“馬蹄袖”拼湊起來,可畢竟是皮衣,在制作的時候,父親還很費了些心力。可當時實在舍不得那本“大字典”,又想到將來準能將大氅贖出,便在躊躇許久後,毅然將它拿到了當鋪。

拿上錢,朱自清馬上去把那本《韋伯斯特大字典》抱了回來。不料那件費了父親許多心力的大氅,卻終於沒有贖回來。

大學畢業後,朱自清在江浙壹帶中學教書,後來被聘為清華大學中文系教授。有壹年冬天特別冷,朱自清沒有力量縫制棉袍,便到街上去買了壹件馬夫用的氈披風。這種披風有兩種,壹種式樣較好且細毛柔軟,但價貴,朱自清買不起,便買了壹種粗糙但便宜點的。

這件氈披風由於太過顯眼,成了教授生活清貧的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