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組詞法。解釋詞語時,有的只要把構成詞語的每壹個字分別組成與原詞意思相近的詞,就能將原詞的意思表達出來。比如:柔美,柔——柔軟;美——美好。因此,柔美的詞義壹般可解釋為“柔軟,美好”。
3.近義詞法。解釋詞語時,有的只要找出這個詞語的近義詞,就可以解釋這個詞語的意思。比如:膽怯,它的近義詞是“害怕”,因此,膽怯的詞義就可解釋為“害怕”。
4.反義詞法。解釋詞語時,有的可以找出這個詞的反義詞,再加以否定,就可以理解這個詞語的意思。比如:虛偽,它的反義詞是“真實”,加以否定是“不真實”,因此,虛偽的詞義可以解釋為“不真實”。
5.近義詞、反義詞綜合法。解釋詞語時,有的為了更確切地理解詞義,可以把“近義詞法”和“反義詞法”綜合運用。比如:充實,可以解釋為“充足,不空虛”。
6. 比喻揭示法
用生動形象的語言,通過打比方來揭示很難用確切語言釋義的抽象概念。如:
血洗——像用血洗了壹樣,形容殘酷的屠殺人民。
7. 分析綜合法
有些詞語,語素意義和詞義之間關系比較明顯,可以先分析語素意義,然後綜合起來解釋詞語整體意義;也可以先綜合解釋,後分析語素意義。如:
漠然置之——漠然,冷淡,不關心;置之,把它放在壹邊。指對人對事物態度冷淡,毫不關心。
8. 聯系語境法
將詞語本義同其所處語言環境聯系起來揭示詞語在特定的上下文中的意義。如試卷中“九死壹生”壹詞,可以聯系上文“蟑螂父親從冰箱中逃跑”這壹段內容理解為“形容經歷極大危險而幸存”。
以上所介紹的幾種方法,並不能包括所有詞語的解釋。在解釋詞語時,要註意聯系上下文,聯系壹定的語言環境,努力培養自己結合上下文理解詞語的能力。這樣可以具體地形象地確切地理解詞語的含義,體會詞語所包含的感情色彩,掌握詞語的應用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