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個典故。浣衣在河邊遇到壹個人,然後浣衣彈琴。完整的典故是什麽?
那不是彈鋼琴,是吹笛子。王子猷的首都仍在朱霞。我聽說桓擅長吹笛子,但我不知道對方是誰。我在岸上遇到壹個國王,他是壹個有見識的人。據說歡子·王業讓人們覺得他很熟悉。當我試著為我吹長笛時,它已經很貴了。就算回到車上,在胡床上定了三調,上車去客串主人。我壹句話也沒說,見世面說點新鮮的。州版更受歡迎。王子猷(王徽之王羲之的第五子)去了京都(建業就是現在的南京),船還停泊在周曉邊上。他以前聽說過桓子爺(即桓伊桓伊的兒子,擅長吹笛子和打梅花)。他擅長吹笛子,但我不認識他。這時,桓伊剛好從岸邊路過王子猷。船上壹個認識桓伊的客人告訴王毅,是桓伊。王子猷給桓伊發了壹條信息,說他聽說妳擅長吹笛子,想為我演奏壹首歌。那時候的桓伊已經是貴人了。因為平時聽過子怡的名字,他立刻轉身下車,靠在胡床(國外的壹種坐具)上,為子怡彈了三首曲子。說完就上車離開了主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