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美國還強制施行無條件退貨退款制度。從商店買完東西,就算妳用了幾天,覺得東西不好,妳就可以去退貨,在退貨的時候店員還會給妳道歉。而且美國的集體訴訟制度非常完善,能聚集被侵權的單個消費者壹起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企業。說這些可能有些枯燥,小M講壹個具體的案例,大家來感受壹下美國對消費權益的保護到了什麽樣的程度。
1992年2月,79歲高齡的斯黛拉·莉柏克搭乘外孫駕駛的轎車,在壹家麥當勞店買了壹杯售價49美分的咖啡。離開餐館後,她想往咖啡中加壹點白糖和奶粉,於是他把被子放在雙膝之間,壹只手拿著糖和奶粉,另壹只手去打開被子的蓋子,就在這時出現了閃失,壹杯很熱的咖啡全灑在了她身上,致使多處燙傷。
假貨泛濫因中國處罰太輕?看看美國人怎麽罰
事後,莉柏克的女兒給麥當勞寫了壹封抱怨信,要求賠償醫療費、照顧病號的誤工費等,***計2萬美元。可是,麥當勞僅同意支付800美元“安慰費”。莉柏克就把麥當勞告到法院。 在律師的幫助下,法院判處麥當勞向莉柏克支付賠償金64萬美元(約合人民幣近420萬元)。
如果說美國離中國太遠,我們再來看看中國的2個鄰居:韓國和日本是怎麽打擊假冒偽劣產品的。韓國《商標法》,制造、銷售仿冒偽劣商品,侵害商標品牌權益的,構成侵害罪,可被處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億韓元(55萬人民幣)以下罰金。
另外,日本對於制造假冒偽劣產品的行為也是下了狠手!日本商標法和防止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禁止販賣、制造和進口假冒、仿冒產品,禁止以販賣為目的持有仿冒產品。違者將判處5年以下拘役或者50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29萬元)以下罰金;對違反法律的法人要處以最高達1億5千萬日元(約合人民幣857萬元)的罰金;除刑事處罰外,還可能被追究民事責任。
有人會說,如果處罰太嚴重,會讓市場經濟喪失活力,可是小M卻認為,只有消費者得到尊重,消費者的權益得到全面的保護,企業才有生存的根基,企業才能造出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