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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翻譯史側重理論還是實踐

1. 十九世紀中葉,五口通商的結果使廣州成為中國人從實用角度開始學習英語的最早地方。當時在廣州出現了壹本英語教科書,叫做《鬼話》(Devil's Talk)。其實,這部旨在教中國人學習英語的課本不過是壹種粗淺的、用漢語註音的英語詞匯入門書。例如:把today 註為“土地”,把man註為“曼”。1884年上海的點石齋石印了壹本可以被稱之為最早的英語900句的會話書,書名叫《無師自通英語錄》。這部書突破了《鬼話》只以單詞為核心的編排方式,而代之以譯成漢語的英文句子為核心。當然,它仍采用漢語的字詞來標註英文的讀音。例如:How many chapters are there in this book? 這句英文被註成了“好美呢卻迫忒兒司阿兒則兒意因祭司不克”。另外,英文在上海更發展成了以通俗的、類似打油詩壹樣壓韻的竹枝詞為載體的不乏趣味的“洋涇浜”英語,這就是所謂的“別琴”竹枝詞。“別琴”這兩個字原本是英文business(生意)的近似漢語讀音,後來英國人惡意地取笑這種不準確的讀音,於是就用pidgin這個發音相近的英文詞來表示胡編亂造的、不規範、不準確的英文。Pidgin English便成了“洋涇浜英語”的代稱。舉個例子博大家壹笑:“清晨相見好貓迎(早上見面說good morning),好度油圖噓闊情(相互問候說how do you do);若不從中市歸市(squeeze,意思是敲詐),如何覓市叫先生(先生為Mr.)。”

2. 從英語習得史的角度看,在這壹英語學習的“啟蒙期”,中國人學習英語的方法特點是:(1)完全以字為中心,簡略之極;(2)完全以漢文化的生存實境來強迫英文就範。換句話說就是:“字本位”,中學為體,西學為用,“以中制夷”。只是,依照這樣的方法學出來的英文真難為了洋鬼子。

3. 1898年,壹個名叫馬建中的人出版了壹部影響巨大的著作——《馬氏文通》。這是國人寫的第壹部漢語語法書,以歐洲語言的所謂“葛郎瑪”(grammar)來系統地解釋古漢語的文言文。“葛郎瑪”這樣壹種總結語言規律的方法被馬建中拿來“以夷制中”,使國人茅塞頓開地感受到漢語文言文亦有語言“規律”可循。從英語習得史的角度看,進入這壹以“句本位”為特征的英語學習的“理解期”後,中國人學習英語的方法壹變而為強調“語法”,即註意力轉向到英文詞與詞之間的“構成關系”上,重視完整的句子,旨在理解英文的“意義結構”。對於“啟蒙期”而言,無疑這是壹次英語學習方法上的革命

最早是傳教士,他們在中國學習漢語後,結交達官貴人,進行了翻譯。其中壹些人回去,整理了字典辭典。(其中包括了很多語言,早期不是英語,而是葡萄牙語、俄語,這與歷史有關)

大規模翻譯英文,是在第壹次鴉片戰爭後,這時采用的翻譯模式,是類似於唐代翻譯佛經的方式,即由懂得中文的外國人,口頭傳譯,再由我們的學者,進行筆錄,潤色修飾。同時,也有部分的學者懂得英文,直接進行翻譯。但畢竟是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