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的意思是:說;談論。說的話。語言。
語(拼音:yǔ、yù)是漢語通用規範壹級字(常用字)。此字初文始見於春秋金文,形聲字,從言,吾聲,本義壹般認為指談論。表示說的話、表達的言論、寫的文字時,作名詞用。語又引申指代替語言表達思想的方式或動作。
語的基本意義為交流、談論,談論要用言語,故從言。語言是交流的工具,因此語有時專指話語、語言。常說的語無倫次是話講得很亂,沒有條理。語言可以有書面的表達形式,故語又用來指文辭、文句。
杜甫《江上值水如海勢聊短述》詩:為人性僻耽佳句,語不驚人死不休。語就是佳句,指詩中的好句子。還有諺語,俗語或成語,指在民間廣為流傳的、定型化了的語言。《谷梁傳·成公二年》:語曰:唇亡則齒寒。語曰就是俗話說。
用語言交談是人與人交流的主要方式,但交流的方式卻不僅限於用口頭交流。壹些代替語言表示某些意思的動作或方式也可稱為語。如聾啞人專用的手語;通過身體的動作與接觸而進行的感情交流叫肢體語言。
康熙字典
酉集上、言部。語;部外筆畫:7。《唐韻》魚舉切。《集韻》偶舉切。《韻會》魚許切。《正韻》偶許切,並魚上聲。《說文》:論也。徐曰:論難曰語。語者,午也。言交午也。吾言為語,吾,語辭也。言者直言,語者相應答。
釋名:敘也。敘己所欲說也。《易·頤卦》:君子以慎言語,節飲食。《詩·大雅》:於時言言,於時語語。疏:直言曰言,謂壹人自言。答難曰語,謂二人相對。《禮·雜記》:三年之喪,言而不語。註:言,自言己事也。語,為人論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