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過腹痛的典故如下:
《三國誌·魏誌·武帝紀》,曹操年輕時,不為世人所重,唯受橋玄器重。建安七年(202),曹操到睢陽(今河南商丘)治水,祭祀橋玄,並作《祀故太尉喬玄文》,文中說:“又承從容約誓之言:‘殂逝之後,路有經由,不以鬥酒只雞相沃酹,車過三步,腹痛勿怨。’
雖臨時戲笑之言,非至親之篤好,胡肯為此辭乎?”後人也常以“車過腹痛”典言可作戲笑之言的好友。
原意為好友生前相約,死後如經過墓地當加祭奠,不然腹痛勿怪。後用以表示對亡故好友的尊重與悼念。曹操(155-220年),字孟德,譙(今安徽亳縣)人。建安元年(196年),曹操迎漢獻帝劉協至許都,(今河南許昌東),“挾天子以令諸侯”,削平呂布、袁紹等割據勢力,統壹了中國北部。
曹操與太尉橋玄相交甚厚。橋玄曾和他開玩笑說:“我死之後,如果妳從我的墓旁經過,不以鬥酒只雞祭奠我,那麽車子經過三步,妳腹疼起了可不要怪我。”橋玄死後,曹操嘆息不已,遣使以太牢之禮前去祭奠。
車過腹痛,讀音是chē guò fù tòng,漢語詞語,出自《三國誌·魏誌·武帝紀》,指對亡友的悼念。原指經過朋友的墳墓如不祭奠,走過去肚子就會痛起來。用來表示對亡友的悼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