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菓讀什麽字:guo。
“菓”為“果”的異體,“果”曾壹度借為他義,草木實之“果”加“艸”以別。類似樹葉的“葉”本作“枼”,累增“艸”作“葉”。在北齊出現“菒”、唐朝時已見“菓”形,日本亦將當時中國漢字使用習慣壹並引入。“果(菓)子”在古漢語多指面食點心,衍生“馃”、“?”,米食點心則另造“粿”字。
漢字解釋
1、古同“果”:櫻桃為樹則多蔭,為果則先熟。——《太平禦覽》
果是某些植物花落後含有種子的部分:果實。果品。果木。結果(a.結出果實;b.事情的結局或成效)。
2、《唐韻》古火切,音裹。木實。本作果,《漢書》作菓。《史記·叔孫通傳》古者有春嘗菓,方今櫻桃熟可獻。——《康熙字典》
詳細解釋
果,guǒ,繁體字:淉綶;異體字:菓
名詞:
(形聲。字從艹從果,果亦聲。“果”指“瓜果”、“果實”。“艹”與“果”聯合起來表示“草本植物的果實(如草莓、南瓜之類,與木本植物的果實如蘋果、梨子相對)”。本義:草本植物的果實。)
同本義
果,木實也。——《說文》
艮為果蓏。——《易·說卦》
而樹之果蓏,珍異之物。——《周禮·場人》。張晏曰:“有核曰果,無核曰蓏。”臣瓚曰:“在地曰蓏,在樹曰果。”
五果為助。——《素問·藏器法時論》。註:“謂桃李杏栗棗也。”
凡長安豪富人為觀遊及賣果者,皆爭迎取養。——柳宗元《種樹郭橐駝傳》
果珍李萘,菜重芥姜。——南梁·周興嗣《千字文》
杭有賣果者,善藏柑。——明·劉基《賣柑者言》
果止於梨、栗、棗、柿之類。——宋·司馬光《訓儉示康》
又如:果布(果品與布帛);果饌(果品與菜肴);果谷(果類與谷類);果正(正果。亦指轉世);果桌(果卓。擺設筵席用的桌子);草果;莢果;漿果;果瓜(供果用的甜瓜);果茹(瓜果蔬菜);果隋(瓜果);果蔗(壹種供鮮食的甘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