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字筆順:橫、豎、橫折鉤、撇、點、撇、點。
兩的意思:
1.“兩”和“二”用法不全同。讀數目字只用“二”不用“兩”,如“壹、二、三、四”。小數和分數只用“二”不用“兩”,如“零點二(0.2),三分之二”。序數也只用“二”,如“第二、二哥”。在壹般量詞前,用“兩”不用“二”。在傳統的度量衡單位前,“兩”和“二”壹般都可用,用“二”為多(“二兩”不能說“兩兩”)。
新的度量衡單位前壹般用“兩”,如“兩噸、兩公裏”。在多位數中,百、十、個位用“二”不用“兩”,如“二百二十二”。“千、萬、億”的前面,“兩”和“二”壹般都可用,但如“三萬二千”、“兩億二千萬”,“千”在“萬、億”後,以用“二”為常。
2.雙方:~便。~可。~全其美。~相情願。
3.表示不定的數目,和“幾”差不多:過~天再說。他真有~下子。我跟妳說~句話。
4.姓。
5.質量或重量單位,10錢等於1兩,舊制16兩等於1斤,1兩合31.25克;後改為10市兩等於1市斤,1兩合50克。
康熙字典釋義:
〔古文〕?《唐韻》《正韻》良獎切《集韻》《韻會》裏養切,?良上聲。《說文》再也。《易·系辭》兼三才而兩之。
又《玉篇》匹耦也。《周禮·天官·大宰之職》以九兩系邦國之民。《註》兩猶耦也,所以協耦萬民,聯系不散,有九事也。
又《韻會》匹也。《左傳·閔二年》重錦三十兩。《註》三十匹也。
又車數曰兩。《後漢·吳祐傳》載之兼兩。《註》車有兩輪,故稱兩。
又《玉篇》二十四銖為兩。
又《雞林類事》四十曰麻兩。
又《史記·平準書》更鑄四銖錢,其文為半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