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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婚姻的含義

古代婚由昏來,姻由因而來。《說文》:”昏,日冥也。從日氐省。氐者,下也。壹曰民聲。呼昆切〖註〗?、?,古文。“ ”婚,婦家也。《禮》:娶婦以昏時,婦人陰也,故曰婚。從女從昏,昏亦聲。?,籒文婚。呼昆切。“ ”姻,壻家也。女之所因,故曰姻。從女從因,因亦聲。婣,籒文姻從?。於眞切。“ ”因,就也。” 《釋詁》:”因,親也。“ 《康熙字典》載:”正字通明有因禮、因絅。又六書正譌借為昏姻之姻,言女有所因。又葉烏前切,音煙。“《白虎通 嫁娶篇》又雲:”婚者,昏時行禮,故曰婚。姻者,婦人因夫而成,故曰姻。《詩》曰“不惟舊姻”,謂夫也。又曰“燕爾新婚”,謂婦也。“

綜上所述,婚姻古作昏因,指婚嫁行為本身,在這個層面上說是指結婚亦可解。

而層主所言指雙方父親之婚姻,也有相關文獻記載:《爾雅 · 釋親》:“婿之父為姻,婦之父為婚……婦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謂為婚姻……婦之黨為婚兄弟,婿之黨為姻兄弟。”《左傳 · 昭公九年》王有姻喪,使趙成如周吊,服虔曰:“婦之父曰姻,王之後喪父,於王亦有服。義故往吊。”(疏)

是又有“婿之父為姻,婦之父為婚”,或“婦之父曰婚,婿之父曰姻”之說

《唐律 · 戶婚律》:居父母夫喪嫁娶條疏議:“***為婚姻者,謂婿父稱婚,妻父稱姻。”

可見後世仍依婿因昏時迎娶妻子,妻因夫而來歸,謂之婚姻之義,把它上升為雙方家長的概念,蓋婚姻二字含義原自相聯系,可以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