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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字的特點及分類

導語:許慎說:“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托事,令長是也。”意思是說語言中的某壹個詞,本來沒有替它造字,就依照它的聲音假借壹個同音字來寄托這個詞的意義。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關於假借字的介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壹般說來,假借字都是同音字。但同音字並不壹定是假借字。假借字是以不造新字來表達新義的用字法,即:舊字翻新。而這種借舊翻新的方法,卻往往是借而不還。

假借字有兩類。壹類是本無其字的假借,那就是上面所說的假借字。許慎在《說文敘》裏所說“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托事”,就是這壹類。在語言發展過程中這壹類的字很多。假借字的另壹類是本有其字的假借。本有其字的意思是在日常使用的.文字當中本來有表示某個詞義的書寫形式 ,但是在使用當中不用本來約定俗成的字形而寫為另外壹個意義不相涉而音同或音近的字 。這壹類在秦漢以上的古書中極為常見。如借“湯”為“蕩”;《詩經·豳風·七月》“七月食瓜,八月斷壺”,借“壺”為“瓠”,這些都是本有其字的假借。前壹類可以說是不造字的假借,後壹類是在用字當中的假借。在用字當中既然本有其字,為什麽還要另外寫壹個假借字呢,其中可能有兩種原因。壹種原因是寫書者倉促間寫為壹個音同的字,歷代傳抄因其舊而不改;另壹種原因是某壹時期、某壹地區或某壹師承,經常習慣以某字代某字用,後世傳寫也就壹仍其舊。要註意的是,假借,是永借不還,是長期的,壹經借用,本意要另造新字。

通假

本有其字的通假:某些詞原先已為它造過專用字,但由於種種原因,書寫者沒使用本字,而是另找壹個讀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來代替它。例如:

早晚的“早”寫成“蚤”,《禮記.樂記》:發揚蹈厲之已蚤。

屈伸的“伸”寫成“信”,《周易.系辭下》:尺蠖之屈。 以求信也。龍蛇之蟄。以存身也。

飛翔的“飛”寫成“蜚”;

屎尿的“屎”寫成“矢”;《史記.廉頗藺相如傳》:頃之三遺矢。

“尿”寫成“溺”;《莊子》:道在屎溺。

“述士”的“述“寫作“術”,《史記》:坑術士(“述而不作”之“述”即“述士”即“術士”);《漢書.金日磾傳》:光(霍光)不學亡術(不學無術),闇於大理。(術、述、行,此三字,詳見《康熙字典》和《說文解字》)

背叛的“叛”寫成“畔”,司馬遷史記律書:高祖有天下,三邊外畔。

抗拒的“拒”寫成“距”;等。

假借

本無其字的假借:某些詞原先並沒有為它專門造字,人們就從現有的文字中選取某些同音字來記錄。例如:表示“沒有誰,沒有什麽”意思的否定性無定代詞,原先沒有為它專門造字,就借用與之同音的莫”(本義為昏暮)字來記錄它。這樣,“莫”也就成了記錄否定性無定代詞的專用字。為了區別,人們後來又造了“暮”來表示日暮的意思。“莫”和“暮”的關系,屬於古今字的關系。再如借用本義為“燃燒”的“然”,來記錄表示“如此,這樣”意思的指示代詞;借用本義為“畚箕”的“其”,來記錄代詞和語氣詞;借用本義為“呼叫”的“乎”來記錄表疑問的句末語氣詞;借用本義為“搗臼的棒槌”的“午”,來記錄十二地支的第七位,等等;都屬於這類情況。

通假字和假借字

所謂通假字,就是音同音近的替代字。確切壹點,就是用音同音近的字代替本字的用字現象。

第壹,通假字的主要特點是,通假字和被通假字(本字)在讀音上相同,而在意義上卻毫不相幹。如“甚矣,汝之不惠”!(《列子·湯問》),其中“惠”通“慧”。“惠”、“慧”,在原義上本不相幹,惠是“賢惠”,慧是“智慧”;又如“旦日不可不蚤自來謝項王”(《史記·項羽本紀》)。“蚤”通“早”,今音不同而古音同,均屬見母,職部。

第二,同音是指古音,而不是現代的讀音,所以準確地說應是“古音通假”。如“罷夫羸老易子而咬其骨”(漢·賈誼《論積貯疏》),“罷”通“疲”,它們在今天並不同音,但在古代是同音的,均屬並母,歌部。又如“夫子之病革矣,不可以變”(《禮記·檀弓上》)。“革”通“亟”,今音不同而古音同,均屬見母,職部。

第三,所謂同音,嚴格講,有音同和音近兩種類型,音同指通假字和被通假字的讀音完全相同;音近指通假字和被通假字之間或聲母相同(雙聲),或韻母相同(叠韻)。如“太形、王屋二山,方七百裏,高萬仞”,“形”通“行”。“行”,匣母,耕部,為紐雙聲。“方”通“橫”。“方”,幫母,“橫”為匣母,二字同為陽部,屬韻母相同。又如“終不得歸漢,空自苦亡人之地”(《漢書·李陵蘇武傳》),“亡”通“無”,“亡”,明母,陽部;“無”,明母,魚部。

所謂假借字,是指用同音字來代替沒有造出的字。許慎在《說文解字》中對假借字作了定義,即“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托事,令長是也”。如“莫”,本指黃昏,像日落草叢中,借用來作沒有造出的字無定代詞“莫”,此外如“來”,本義是小,借作往來的“來”。“其”字的本義指簸箕,借用虛詞“其”的書寫形式。

通假字和假借字之間,既有聯系又有區別。

通假字和假借字兩者最大的***同點就是字音必須相同或相近,都是用壹個音同或音近的字去代替另壹個字。綜上所舉的例字可以看出。

它們二者的區別是:壹、通假是本有其字,假借本無其字。通假字有壹個對立面,就是被通假字。換句話說,通假字是有本字的同音替代(或音近替代),並且本字和借字同時存在。如“植其杖而蕓”(《子路從而後》),“蕓”通“耘”。“蕓”是通假字,“耘”是本字,兩者同時存在。又如“孝子不匱,永錫爾類”(《鄭伯克段於鄢》),“錫”通“賜”。而假借字是沒有本字的同音假借。如“東”,本指壹囊橐,借作方位名詞“東”的書寫形式。又如“難”,本是鳥名,借作難易的“難”。借完後,字形上仍然只有壹個(東、難),屬於壹個字範圍內的使用問題。二、假借本身雖不直接產生新字,但卻可以產生新義。上面所舉“東”,字雖仍是壹個,意思卻是兩個了:口袋,東(方位詞)。又如“自”,本義指鼻子(《說文》:自,鼻也,象鼻形)。假借為第壹人稱代詞(自己),產生了新義。通假字則沒有這種功能,“甚矣!汝之不惠”,“惠”在這裏作“智慧”講,離開特定的語言環境後,仍作“賢惠”講,並沒有產生新義。

由上我們看到通假字、假借字二者雖有其“同音代替”的***性,更有其明顯的區別:假借是本無其字,而借用同音字來代替,壹經借用,便長期替代;通假是本有其字,而臨時偶爾地借用同音字來替代,語言環境變了,通假字也就不復存在。假借字產生新義,通假字則不然。可見通假字與假借字是並列關系,而不是包容關系,應把它們區別開來,不能混為壹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