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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義廉恥的典故

春秋時代齊國的管仲把禮義廉恥稱為國之“四維”。他認為“禮”就是不能越出應有的節度,即思想行為不能超出道德規範;“義”,就是自己不推薦自己,即使自己的思想行為符合道德標準;“廉”,就是不隱瞞自己的缺點錯誤,即廉潔不貪;“恥”就是不與不正派的人在壹起,即要知羞恥。他認為“禮、義、廉、恥”與法相比,比法更為重要,把它們認作支撐國家大廈的四根柱子。

五代史馮道傳論曰:“‘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善乎管生之能言也!禮、義,治人之大法;廉、恥,立人之大節。蓋不廉則無所不取,不恥則無所不為。人而如此,則禍敗亂亡,亦無所不至。況為大臣而無所不取,無所不為,則天下其有不亂,國家其有不亡者乎?”

然而四者之中,恥尤為要,故夫子之論士曰:“行己有恥。”孟子曰:“人不可以無恥。無恥之恥,無恥矣。”又曰:“恥之於人大矣!為機變之巧者,無所用恥焉。”所以然者,人之不廉而至於悖禮犯義,其原皆生於無恥也。故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歷代的統治者和思想家,壹但掌握政權而面對治國安民之要務時,首先想到的就是治民的首倡:“禮、義、廉、恥,國之四維”。禮、尊敬適當的態度和行為;義、公正無私的道理或舉措;廉、不貪不汙及純正高潔;恥、為不當的言行舉止有羞愧之心。

“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這是兩千七百年前振興齊國,成就霸業的壹代英才管仲的千古名言,在管仲看來廉恥是立人之大節,蓋不廉,則無所不取;不恥,則無所不為。人而如此,則禍亂敗亡亦無所不至。然而事實上廉潔這壹品質的養成卻遠非那麽容易,作為廉潔的對立面,腐敗問題伴隨著私有制和階級社會而生,它是壹個自古以來就困擾著各朝代政權的壹大頑癥。王亞南先生說:中國古代官僚的生活就是貪汙生活。又說:中國古代的壹部二十四史,其實就是壹部貪汙史。[1]盡管各朝代滅亡的原因並不完全相同,但是都無法逃脫興亡周期率的輪回:從王朝初期狠抓反腐敗鬥爭,到王朝中葉後反腐敗制度漸漸松弛,變得有名無實,再到王朝後期便腐敗盛行導致王朝滅亡,然後新王朝又從頭開始壹輪新的輪回。而清廉自持的官吏之少,也是屈指可數,“翻翻二十四史,人們就會明白,有名有姓並且貨真價實的清官,不過幾十位。明末清初優秀的文學家、史學家張岱,在所著《夜航船》卷7'清廉類',扳著指頭數了很久,也不過只找出四十位清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