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大部分情況下讀音為yǐ。
本義:用,拿,把,將。如:以壹當十。以苦為樂。以身作則。以鄰為壑。以訛傳訛。以往鑒來。?
衍義:引申指“依然,順,按照”。如:以時啟閉。物以類聚。?
衍義:引申指“因為”。如:勿以善小而不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衍義:引申指“目的在於”。如:以待時機、以儆效尤。?
衍義:用作文言連詞,與“而”用法相同。如:夢寐以求。?
衍義:用在方位詞前,表明時間、方位、方向或數量的界限。如:以前。以內。?
衍義:又用作姓。
康熙字典:
〔古文〕?《韻會》《正韻》?養裏切,怡上聲。為也。《論語》視其所以。
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眾正。
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閑民轉移執事者。
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