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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與刑具有關的字

辛與刑具有關的字:宰。

宰(拼音:zǎi)為漢語壹級通用規範漢字(常用字)。此字始見於商代甲骨文,本義是充當家奴的罪人。能在屋裏勞作的壹般都是手工藝匠人,有較專業的技術,由此引申出主管、主持等意。

隨著社會的發展,它又成為官吏的通稱。如《周禮》有冢宰、大宰、小宰、宰夫、內宰、裏宰;春秋卿大夫的家臣和采邑的長官,也都稱宰。宰相就相當於百官的頭目,所以“宰”又特指“宰相”。

古代宰殺牲畜壹般由主管奴仆操持,所以“宰”又被引申為屠宰、宰殺、割肉等義。又由此引申為分割或向買東西或接受服務的人索取高價。宰:從宀從辛,負責管理國家的主宰者。宰相是君王之下最高行政長官。

康熙字典

唐韻作亥切。《集韻》《韻會》《正韻》子亥切,並哉上聲。《說文》:官稱。《玉篇》:治也。《增韻》:主也。《周禮·天官》:立天官冢宰,使帥其屬掌邦治。註:冢,大也。

又大宰,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國。註:大宰,治官之長,兼總六官也。大宰之副貳曰小宰。又有宰夫之職,掌治朝之法。鄭註:宰夫,主諸臣萬民之復逆,故詩人重之,曰家伯維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