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兩玉合為壹爵。——說文
翁伯用十件玉器作為禮物獎勵了壹個仙女。——《太平廣記》引自《童話筆記》
朱伊的兩塊玉在壹起。
功能:可作為兩人取物或送禮的信物,主人(送禮者)和客人(受禮者)各取壹部分。
爵,兩塊玉合在壹起。
《左傳·莊公十八年》:“皆賜玉五件,馬三匹。”陸德明有解釋:“子,字又爵。”也用於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