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假字是古人的壹種用字習慣,即在書寫時本來有為A義專門造的A字,但寫作的人卻偏不寫A字,而是寫了壹個與A同音的B字。A、B二字之間就構成了通假關系。例如,司馬遷在《項羽本紀》中記載項伯對劉邦說的話:“旦日不可不蚤自來謝項王”,即要求對方早點來,別來得太晚了,顯得沒誠意,不禮貌。顯然應該寫“早”字,但司馬遷卻寫了個“蚤”字,許慎在《說文解字》P283裏面說的很清楚,“蚤”本是“嚙人跳蟲也”,就是今天的“跳蚤”。我們不能說司馬遷不會寫“早”P137字,也不能說那時“早”字還沒出現,實事上先秦就有“早”字了:
《左傳?昭公三年》:“早世隕命”;又《隱公三年》:“早死”;
《荀子?非相》:“不先慮,不早謀。”
《大戴禮記》:“天子之善在於早諭教與選左右。”
《史記》中也能找到用“早”的例子:
《孝武本紀》:“天子即誅文成,後悔其早死,惜其方不盡。”
《留侯世家》:“後五日早會。”
《三王世家》:“閎王齊,年少,無有子,立,不幸早死。”
但在先秦、兩漢時期,用“蚤”為“早”的例子多得很:
《詩經?豳風?七月》:“四之日其蚤。”
《礼記?檀弓上》:“孔子蚤作,負手曳杖,消搖於門。”
《左傳?僖公23年》:“子盍蚤自貳焉?”
《孟子?離婁下》:齊人有壹妻壹妾而處室者,其良人出,則必饜酒肉而後反。其妻問所與飲食者,則盡富貴也。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則必饜酒肉而後反;問其與飲食者,盡富貴也,而未嘗有顯者來,吾將瞷良人之所之也。”蚤起,施從良人之所之,徧國中無與立談者。卒之東郭之墦間,之祭者,乞其余;不足,又顧而之他――此其為饜足之道也。
《史記?周本紀》:“太子泄父蚤死,立其子林。”
《史記?始皇本紀》:“二世入內,謂曰:‘公何不蚤告我?乃至於此!’”
《漢書?文帝紀》:“有司請蚤建太子。”
這兩個字無論古代還是現代都是同音字,故而相通假。
與“早、蚤”同樣的例子還可舉出很多,例如:
畔與叛——
《說文?田部》P291:“畔,田界也。從田,半聲。”
《左傳?襄公26年》:“行無越思,如農之有畔,其過鮮矣。”
《韓非子?難壹》:“歷山之農者侵畔。”
可見,“畔”指田間界限,即現在所謂“田埂”。
《說文?半部》P28:“叛,半反也。”
《尚書?大誥》:“三監及淮夷叛。”
《韓非子?用人》:“使伯夷與盜跖俱辱,故臣有叛主。”
但正如段玉裁在其《說文解字註》中所指出的:“古多假畔為叛”,如:
《史記?夏本紀》:“自孔甲以來而諸侯多畔夏。”
《史記?殷本紀》:“百姓怨望而諸侯有畔者,於是紂乃重刑辟。”
疲與罷(罷)——
《說文?疒部》P156:“勞也,從疒皮聲。”
《左傳?成公26年》:“奸時以動,而疲民以逞。”
《韓非子?初見秦》:“兵終身暴露於外,士民疲病於內。”
《史記?河渠書》:“吾鬥疲極,不當相助耶?”
《史記?齊悼惠王世家》:“漢軍屢疲,秦軍必會。”
可見“疲”就是現在的疲勞、疲累。
《說文?網部》P158:“罷,遣有罪也。從網、能。網,罪網也。言有賢能而入網,即貰遣之。”就是對犯罪者免於治罪的意思。古文中常見的“罷職”、“罷官”就是從這裏來的,即網開壹面,只免去官職而不治罪。
然而,這兩個字在上古同屬於並母歌部,是同音字(後來由於語音分化而讀作兩個不同的音了。現在仍有以Pí為讀音的,如毛澤東的詩“獨有英雄驅虎豹,更無豪傑怕熊羆”),所以也經常借“罷”(罷)為“疲”,例如:
《韓非子?外儲說左上》:“罷苦百姓。”
《呂氏春秋?簡選》:“老弱罷民,可以勝人之精士練材。”
《呂氏春秋?悔過》:“惟恐士卒罷弊與糗糧匱乏。”
《史記?秦本紀》:“阻法度之威,以責督於下,下罷極。”
《史記?秦始皇本紀》:“兵革不休,士民罷敝。”
《史記?項羽本紀》:“戰勝則兵罷,我承其敝。”
對以上“早、蚤”“叛、畔”“疲、罷”三組字,現在學術界壹般是這樣稱說的:前面的叫本字,後面的叫通假字。當通假字出現在古書中時,我們現在要按照本字的讀音來讀(如“罷”就不能讀成bà,要讀為pí),並按照本字的意義來理解。當然,我們也不難看出,只有當A、B這兩個字都同時存在時,才有可能借A代B。
(二)通假字產生的原因
那麽,為什麽明明有本字,為什麽作者卻不寫本字而要寫通假字呢?這個問題要從四個角度來認識。
首先,正如前面所說,這是古人的壹種習慣、壹種時尚。比如“早”字,司馬遷也曾用過,但因古人經常習慣以“蚤”代“早”,所以司馬遷也未能免俗。筆者曾利用電腦統計,在《史記》中***出現通“早”的“蚤”字64次,直接用“早”字才27次;其中“蚤死”14次,“早死”4次;“蚤卒”8次,“早卒”1次。《韓非子》中***出現通“早”的“蚤”字18次,直接用“早”4次;《論衡》中通“早”的 “蚤”6次,直接用“早”36次。所以總的說來,時代越後,通假字越少,時代越早,通假字越多。
其次,唐代顏師古曾指出,古人在記錄語言時因“倉猝無其字”而用了個同音字代替。清趙翼在其《陔余叢考》壹書中說得更明白:“字之音同而異義者,俗儒不知,輒誤寫用,世所謂別字也。”第壹個如此寫的人固然可以說的寫別字,但後人效尤,積非成是,便成了合法的“通假”字了。
第三,古書經秦火而幾乎被燒光,直到漢惠帝才取消“挾書令”,並從民間征集藏書。但所得甚少。漢代大多數的書籍是靠老年人將腦子裏所記憶的背誦出來,寫出來,重新“著之竹帛”。由於背誦時只記住壹個字的讀音,未必能記住它的字形,因而記錄時必然會由於方言、口音的差異、記錄者的文化程度等影響,而將同壹字記成不同的形體。
第四,其實,古人好用通假,還有壹個很重要的認識上的原因,就是清代學者王念孫、王引者父子在《經義述聞》中常說的“訓詁之要,在聲音不在文字。”他們認為“凡字之相通,皆由於聲之相近,不求諸聲而求諸字,則窒矣。”“夫古字通用,存乎聲音。”他們強調既有此音,即表此義,音即能表義。讀者讀出此音,聞者聽音則知義。因此,將壹個音寫成哪壹個字形,實在是無所謂的事情。因而古人並不十分在意(更何況當時也沒有政府出面來規範語言文字,甚至連壹部字典都還沒有。所以只好讓人隨意按照聲音來記錄)。文盲不識字,請人代讀家信,聽音即知義。道理就在這裏。這種認識是有壹定正確性的。因為,說到底,聲音是語言的物質外殼,語言憑借聲音而存在。因而記音才是最重要的。只有能記錄下這個字音,就算是完成記錄者的任務了。
(三)通假與假借
在現代的壹般學術著作或大學教科書裏,通假與假借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通假是本有其字,即有本字而沒寫,寫了個同音的通假字;假借是“本無其字,依聲托事”。例如“而”P196本指人的毛發,所以許慎解釋為“頰毛也,象毛之形。”並舉出《周礼》中用“而”本義的例子:“作其鱗之而”(即觸動了那龍的觸須)。但是,幾乎在任何壹篇古文中,都少不了表示聯結的“ér”,人們並沒有為這個關聯詞另造壹個字,而是借用原本表示“頰毛”的“而”來記錄這個語言中的連詞。甚至第二人稱代詞“女”P258、第壹人稱代詞“我”P267,都是“本無其字”而借用的。第二人稱先借用男女的“女”,後來又借用河南省內的壹條河流“汝水”的“汝”來表示;“我”原本是古代的壹種兵器(1975年已在陜西周原遺址出土),因與語言中的“wǒ”同音而借用 ,人們始終沒給它們專門造字。
但是,在以前,人們對“通假”和“假借”這兩個概念區分得並不那麽清楚,甚至在王力先生主編的《古代漢語》中也說:“假借字的產生,大致有兩種情況,壹種是本有其字,而人們在書寫的時候,寫了壹個同音字……第二種是本無其字,從壹開始就借用壹個同音字來表示。(校定重排本547頁)”但是到了現在,學術界對這兩個詞的分工越來越明確,不再把“本有其字”的“通假”稱為“假借”了。這是我們應該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