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遭受逮捕是現在分詞短語的完成體,用作定語修飾代詞that。
主語是形容詞(法律詞匯)。與to連用時,表示“服從於;待核實,條件考慮。”趙玉安英美法律詞典》
扣押:扣押船舶及其貨物,如要解除扣押,應提供相當於所請求的金額和相關費用的擔保。趙玉安英美法詞典(因為“收費擔保費”出現在句子後面,逮捕的意思是這樣理解的)
整句話的意思是:
得了,妳知道(指船或貨)被扣了,但我也有權知道(多少)擔保費。
我希望為準確理解提供背景。